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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放权部门
权限名称
权限类型
1
发改委
同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审
行政审批
2
住建委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行政许可
3
白蚁防治费
行政征收
4
基础设施配套费
5
停止供气、更换气种及迁移燃气供应站核准
6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行政处罚
7
建设单位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8
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9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未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有关资料的
10
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
11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
12
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13
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14
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15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的
16
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
17
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18
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19
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20
物业服务企业未将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的
21
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用和经营设施收益收支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或者公示失实信息的
22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
23
除物业服务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交接至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前的期间内不维持正常的物业管理秩序的
24
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的
25
建设单位将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不优先出租给本区域内业主的
26
建设单位将多余车位、车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外使用人的租赁期限超过六个月的
27
建设单位对业主要求承租的车位、车库只售不租的
28
将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停车位的租赁期限超过三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
29
物业服务企业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30
物业服务企业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31
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办理资质变更手续的
32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33
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34
燃气经营者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
35
燃气经营者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36
燃气经营者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37
燃气经营者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38
燃气经营者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39
燃气经营者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的
40
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
41
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的
42
燃气经营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43
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44
燃气经营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
45
燃气经营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
46
燃气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47
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48
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49
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50
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51
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52
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53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54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55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56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57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58
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的
59
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
60
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
61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的
62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63
燃气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未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
64
未取得特许经营权擅自从事管道燃气经营活动的
65
未取得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擅自从事瓶装燃气经营活动的
66
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的
67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充装燃气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的
68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先抽出残液后再充装燃气的
69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对充装后的燃气气瓶进行角阀塑封,并标明充装单位和投诉电话的
70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用非法制造、报废、改装的气瓶和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的
71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用贮罐、槽车直接向气瓶充装燃气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燃气的
72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存放气瓶的场所与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建筑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有关规定的
73
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供应站点未按照国家规定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检测、检修、更新,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
74
未经批准擅自停止供气,更换气种或迁移瓶装燃气供应站点的
75
燃气用户盗用或者转供燃气、损坏燃气设施的
76
燃气用户用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77
燃气用户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设施或者进行危害室内燃气设施安全的装饰、装修等活动的
78
燃气用户违反安全规范的要求拆卸、安装、改装燃气器具的
79
燃气用户加热、摔砸、倒卧、曝晒燃气气瓶或者改换气瓶检验标志、漆色的
80
燃气用户倾倒燃气残液或者用气瓶相互倒灌的
81
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按国家标准和规范安装维修燃气器具,擅自移动燃气计量表和表前燃气设施或者设定安装保修期低于一年的
82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
83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打桩或者顶进作业的
84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燃气设施的
85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由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原因发生燃气事故的
86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经燃气供应企业同意,移动燃气计量表及表前设施的
87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限定用户购买本企业生产的或者其指定的燃气燃烧器具和相关产品的
88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聘用无《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安装、维修业务的
89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或者与用户约定的时间安装、维修的
90
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的
91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人员无《岗位证书》,擅自从事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的
92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安装、维修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揽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业务的
93
规划局
未经批准,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94
教育局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95
幼儿园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
96
公安局
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当事人不在现场、贴单)
97
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当事人拒绝离开)
98
交通局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审批(辖区内镇村公路)
99
更新采伐护路林许可(限辖区乡道、村道范围内许可的受理与初审)
100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许可(限辖区乡道、村道范围内许可的受理与初审)
101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限辖区乡道、村道范围内许可的受理与初审)
102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许可(限辖区乡道、村道范围内许可的受理与初审)
103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许可(限辖区乡道、村道范围内许可的受理与初审)
104
货运车辆超过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确需行驶公路许可(限辖区乡道、村道范围内许可的受理与初审)
105
因施工需分流或者中断公路交通许可(限辖区乡道、村道范围内许可的受理与初审)
106
铁轮车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许可(限辖区乡道、村道范围内许可的受理与初审)
107
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或因施工需分流或中断交通(辖区内镇村公路)
108
农林局
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擅自生产、经营农药
109
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
110
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
111
生产、经营产品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
112
生产、经营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农药产品
113
生产、经营假、劣农药
114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
115
未取得农药临时登记证而擅自分装农药
116
生产、经营的农药产品净重(容)量低于标明值,且超过允许负偏差的
117
经营未注明“过期农药”字样的超过产品质量保证期的农药产品
118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119
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
120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
121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
122
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
123
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的肥料产品
124
生产、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产品
125
无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兽药
126
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假、劣兽药
127
兽药经营企业经营人用药品
128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或者兽药批准证明文件
129
买卖、出租、出借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和兽药批准证明文件的
130
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临床试验单位、生产和经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实施兽药研究试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31
境外企业违反规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
132
未按照国家有关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
133
未建立用药记录或者记录不完整真实
134
使用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
135
将人用药品用于动物
136
销售尚在用药期、休药期内的动物及其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137
销售含有违禁药物和兽药残留超标的动物产品用于食品消费
138
擅自转移、使用、销毁、销售被查封或者扣押的兽药及有关材料
139
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和开具处方的兽医人员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不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140
未经兽医开具处方销售、购买、使用兽用处方药
141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把原料药销售给兽药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142
兽药经营企业拆零销售原料药
143
直接将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及动物饮用水中
144
直接将原料药饲喂动物的
145
生产经营的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未经批准
146
生产经营的兽药未附有标签和说明书
147
生产经营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与批准的内容不一致
148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
149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不再具备《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而继续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
150
已经取得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产品批准文号而生产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151
使用限制使用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152
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饲料
153
生产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154
不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有关标准对采购的饲料原料、单一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用于饲料添加剂生产的原料进行查验或者检验
155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156
生产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经产品质量检验
157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规定实行采购、生产、销售记录制度或者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158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依照规定实行产品留样观察制度
159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未附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160
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销售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
161
不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经营饲料、饲料添加剂的
162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再加工或者添加物质
163
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164
经营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165
经营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饲料原料目录、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和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以外的物质生产的饲料
166
经营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或者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以及禁用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167
对饲料、饲料添加剂进行拆包、分装
168
不依照规定实行产品购销台账制度
169
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
170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不主动召回
171
对《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经营者不停止销售
172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非饲料、非饲料添加剂冒充饲料、饲料添加剂
173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此种饲料、饲料添加剂冒充他种饲料、饲料添加剂
174
生产、经营无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175
生产、经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176
生产、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与标签标示的内容不一致
177
使用未取得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的新饲料、新饲料添加剂
178
使用未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的进口饲料、进口饲料添加剂
179
使用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标准、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180
使用无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
181
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饲料添加剂,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
182
使用自行配制的饲料,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自行配制饲料使用规范
183
使用限制使用的物质养殖动物,不遵守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限制性规定
184
在反刍动物饲料中添加乳和乳制品以外的动物源性成分
185
在饲料或者动物饮用水中添加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其他物质
186
直接使用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禁用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具有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养殖动物
187
养殖者对外提供自行配制的饲料的
188
买卖、转让、租借《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
189
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190
假冒、伪造《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191
企业原料管理不符合要求
192
企业生产过程管理不符合要求
193
企业成品管理不符合要求
194
经营、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
195
买卖、转让、租借《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
196
未取得《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饲料
197
假冒、伪造《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饲料
198
经营未取得《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饲料产品
199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
200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
201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
202
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
203
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204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产品
205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其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206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的农产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207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208
农产品批发市场不设立或者不委托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
209
农产品批发市场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或者不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10
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
211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
212
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
213
伪造农业投入品经营档案
214
使用农药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捕捞、捕猎
215
违规使用生长调节剂
216
收获、屠宰、捕捞未达到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农产品
217
在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生产禁止生产的农产品
218
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品对农产品进行清洗、整理、保鲜、包装或者储运
219
出具虚假的质量合格证明或者产地证明
220
伪造、冒用、转让、买卖、超期或者超范围使用农产品质量认证认定标志的。
221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伪造检测结果
222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出具检测结果不实
223
在内陆水域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专项捕捞许可证、临时捕捞许可证的捕捞的
224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225
违反关于禁渔期、禁渔区的规定进行捕捞
226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
227
文广体局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
228
文艺表演团体变更许可
229
个体演员备案
其他
230
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
231
内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
232
国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233
依法由县级政府办理的印刷企业设立
234
印刷企业设立及变更许可
235
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审批
236
美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237
在广播电视信号发射设施和传输线路周围施工作业核准
238
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
239
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
240
歌舞娱乐场所播放曲目、屏幕画面或电子游戏项目含有国家禁止内容的
241
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242
歌舞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连接的
243
游艺娱乐场所在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244
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245
娱乐场所变更项目未申请重新核发许可证的
246
娱乐场所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经营的
247
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未统一着装并佩带工作标志的
248
娱乐场所未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未按规定悬挂警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
249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
250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业务范围等,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备案手续的
251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或者非音像复制单位复制的音像制品的
252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未经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的
253
批发、零售、出租、放映供研究、教学参考或者用于展览、展示的进口音像制品的
254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和从事音像零售、出租的个人经营非音像出版单位出版的音像制品、经营未经文化部门批准进口的音像制品或经营供研究、教学参考或用于展览展示的音像制品的
255
托运、邮寄、运输、仓储和包装禁止经营和不得经营的音像制品的
256
未领取《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
257
租借、出售、转让《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使用复印件的
258
超越批准的经营方式或者经营范围经营、转包经营音像制品的
259
音像制品经营者拒绝提供有关音像制品合法证明和应当保存的票据、清单、登记材料的
26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
26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26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263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26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265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266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
267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268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
269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按规定保存等级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
270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271
安监局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272
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273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274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或者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
275
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276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277
未采取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278
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279
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280
用人单位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
281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282
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
283
未依照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28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285
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286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287
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
28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
289
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290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产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291
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292
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293
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关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294
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
295
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296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297
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
298
用人单位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过程中未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无法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的
299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300
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301
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302
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303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
304
地震局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