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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14】49号)文件精神,我镇决定从即日起到9月中旬,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要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南京青奥会的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主任、镇长为组长,镇安委会各位副主任为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为组员,镇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具体协调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的行业、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市燃气、消防、水上交通、民爆、特种设备、旅游、水利、电力、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线、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福利机构、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今年以来安全隐患较多,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和企业。
四、工作步骤
时间为7月1日至9月中旬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全镇各个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行业、本部门的专项行动目标计划,迅速动员部署。各企事业单位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消除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
镇安委会组织将对各单位部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7月底,我镇将接受市安委会相关部门对我镇所属行业和单位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市政府。8月上旬,省安委会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
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8月28日),是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部门、各单位要更加集中精力、落实责任,看紧盯牢安全生产的重点部门和关键环节,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各单位、各部门及时总结提炼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五、检查内容
全镇所有行业和部门按照“一岗双责”和各自职责,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检查内容开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全镇所有单位和部门要以溧政发【2014】24号文件精神为依据,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和责任的层层落实。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要认真汲取近期各类重大事故教训,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南京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各项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要制定有效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把此次专项行动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三)即查即改,注重实效。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有问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强化领导,严格责任。坚持“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排查事故隐患整改的实效性,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单位领导作为本安全检查组第一责任人,对所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负直接责任。
(五)各部门、各系统要严密组织,确保实效。 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于7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报告上交镇安监站,9月2日前将此次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交于安监站。
上黄镇人民政府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