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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各村:
为切实全面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即日起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5年10月30日至2016年3月15日。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溧阳市人民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要求,广泛发动各村、行业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全力以赴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三、工作目标
通过对人员密集场所、行业单位、小商铺小作坊、居民小区、行政机关大楼等“五大类”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努力减少火灾隐患存量,大力整治一批影响公共安全和民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显著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和预防较大以上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重点排查发生火灾容易导致较大财产损失或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行业单位,容易发生小火亡人的沿街小商铺小作坊、居民小区,火灾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机关大楼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等重点场所,群租房等重点区域,校园、医院、养老院、旅游农庄等重点行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
1.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是否按规范设置并保持完好有效;有无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占用堵塞;有无设置阻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使用可燃材料违章搭建的车间工棚、屋顶违章搭建等隐患
2.行业系统单位:是否依法办理消防手续;是否按规范设置消防栓、火灾报警、喷淋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有无设置阻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是否与有资质的消防服务公司签订自动消防设施维保合同等(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少年儿童培训机构、养老院等)。
3.小商铺小作坊:是否存在电气线路敷设未穿管、电气设备使用不规范、设置阻碍疏散逃生的防盗窗、消防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经营生产住宿“三合一”等问题(重点检查农村、贸易市场的沿街店铺、小作坊、饭店、宾馆、浴室、网吧等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员群死群伤的单位、区域)
4.居民小区:是否存在电路线路私拉乱接、违章搭建、消防车道以及楼道和屋顶的疏散通道占用堵塞、楼道内堆放可燃杂物和停放车辆、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等问题。
5.行政机关大楼: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消控室是否双人值班操作并持证上岗;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等。
五、责任分工
派出所对本镇辖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和抓好组织实施。各部门对本单位大楼及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和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承担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职责、高度重视。各消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充分认识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亲自抓部署、抓落实、抓督促,明确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消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要细化排查整治工作措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针对性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要严格按照方案开展隐患整改,及时解决整改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加强对村委会的发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工作成效。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各消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组织对基础薄弱、问题突出的地方驻点帮扶,推动工作落实。要强化奖惩问责,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导致发生有影响或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长效管理。各消委会成员单位、各部门要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及11月份“119”消防宣传月为契机,加强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公民消防意识、知识和技能水平,建立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上黄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