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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各有关部门:
根据常州市2015年夏防工作部署和我市夏季防控工作特点,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以下简称“夏防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防行动。夏季高温高湿,极易导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流行。集中开展夏防行动,不仅直接关系到夏季多发主要动物疫病疫情形势的稳定,而且关系到全年防控目标的实现。要充分认识做好夏防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麻痹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强化夏防行动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全镇夏季动物疫情形势稳定。
二、扎实推进夏防行动。科学制定夏防行动工作方案,以夏季猪病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补免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推进夏防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时间要求:7月1日-8月15日。
(二)工作要求:一是科学补免。要大力宣传和依法落实畜禽养殖(场)户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常年免疫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做好新补栏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补免工作,确保应免尽免。春防检查中发现的免疫工作不到位的地区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开展集中补免,并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和免疫技术要领规范操作。对于规模养殖场,要通过免疫抗体监测指导进行适时免疫。对免疫抗体不达标的场(户)及时组织补免,消除疫情隐患。对调运的种雏和未达首免日龄的仔畜、雏禽,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还应标明其供体的免疫情况,未强化免疫或免疫情况不明的禁止调运。各镇要加强日常监管,实行月月巡访、月月补针制度,确保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达到规定的保护水平。镇畜牧兽医站加强对基层免疫工作的指导,及时了解和报告免疫中出现的问题,及早研究解决。二是全面消毒。要认真组织养殖场(户)开展消毒工作,切实加强对活畜禽交易市场消毒灭源措施的防疫监管。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和完善消毒制度,做到定期消毒和突击消毒相结合,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消毒。全面落实轮流休市、定期消毒制度,参照《禽类交易市场消毒指南(试行)》,指导和监督禽类交易市场主办方切实组织活禽经营摊户,每日开展消毒、清洗,休市期间彻底清场消毒等措施。实行先清洁后消毒,注意保持养殖场门前消毒池内药液的有效浓度,雨后或曝晒情况下应及时补充药量,确保消毒实效。对规模养殖场要指导其完善消毒制度和消毒设施,做好消毒登记。对散养户的畜禽圈舍及环境,要组织消毒小分队,进行逐村逐户过堂,做好消毒记录,集中突击消毒两次以上。合理选用消毒药,减少残留。三是强化监测和疫情报告。重点加强种禽、水禽及活禽交易市场、水网地区、候鸟栖息地的禽流感病原学监测,加强生猪养殖密集区和夏季疫情历史高发区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病监测,科学分析和评估监测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监测和疫情信息分析报告的准确性、时效性。要重视群众反映和举报的可疑疫情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控制。四是加强养殖指导。各镇要认真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夏季畜禽的饲养管理。搞好环境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做好防暑降温,保持棚舍通风换气,保持合理饲养密度,保证畜禽活动空间,大力宣传和推广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实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养殖场的畜(禽)圈舍实行专人专舍管理,相关人员自觉做到不擅自相互串舍,非生产人员不擅自进入生产区。五是加强应急管理。要按照省、市动物疫病防控应急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工作的设施、制度、队伍建设,提升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能力。保持高度警惕,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确保做到早、快、严,坚决防止疫情扩散。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做好物资保障,各村要对本辖区所需疫苗等各类防疫物资进行统计汇总并及时上报镇畜牧兽医站,以便统筹协调、及时组织调运。同时,严格执行疫苗的储存、运输、使用等管理规定,减少浪费,杜绝随意抛弃疫苗等现象的发生,确保防疫消毒措施落实到位。
埭头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