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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城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局办:
现将《经济开发区(溧城镇)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4月3日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印发
2015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书分解表
序号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备注
1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4年基础上分别净削减6.06%、17.31%、10.55%、1%。
经
济
贸
易
发
展
局
2
协同市环保局督促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严格控制粗钢产量,全年不突破236万吨。应选用含硫率低的生产原料及燃料,其中铁矿石含硫率不得高于0.11%,煤炭含硫率不得高于0.7%,并做好相应生产原料及燃料含硫率分析台账资料备查。
3
区域内水泥年产量控制在2014年水平以下,不得新增产量。
4
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6月底前完成昆仑热电迁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年底前全面完成园区内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5
推进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75%以上。
6
协同市环保局督促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6月底前完成生活区雨污分流改造,污水进入二污厂处理。
7
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实施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或关闭计划。
8
全面开展“禁燃区”建设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巩固已建成区域成果,逐步扩建“禁燃区”。
9
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工作,根据《溧阳市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年内全面完成区域内燃煤锅炉淘汰、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或可再生能源改造。
10
协同市环保局督促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2015年6月底前完成废气提标整治工作。
11
协同市环保局督促溧阳市羚羊水泥有限公司2015年6月底前完成废气综合整治工作,确保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
12
督促江苏联盟化学有限公司老厂区全面停产。
13
根据市政府要求,完成石灰生产企业整治年度任务。
14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督促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规范化处置污泥,完成危险废物监管重点源视频监控安装、联网工作。
15
协同市环保局做好溧阳市三能电源有限公司、江苏欧瑞德电源有限公司、常州超威电源有限公司、常州威能电源设备有限公司等铅蓄电池组装企业关闭工作。
16
做好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环境纠纷调处工作,确保不发生越级上访及群访事件。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协同市环保局及时解决舆论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
17
协助做好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中涉及的相关工作。
18
配合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做好辖区内扬尘整治提升工作。
建
设
规
划
管
理
19
实施绿色采购,在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中优先选择扬尘整治达到规定要求企业提供的产品(包括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拌沥青等)。3月份开始,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均要施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0
协同市水利(水务)局做好天目湖进城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建设。
21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苏财建〔2014〕80号)、《溧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13-2017)》及《溧阳市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溧政发〔2014〕62号)等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并做好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效管护工作。
溧
城
镇
政
府
22
协同市相关部门做好丹金溧漕河溧阳段生态廊道综合提升工程建设。
23
制定并实施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年度计划,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生态红线区域环境安全。
24
加快秸秆综合利用,确保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建立完善秸秆收贮体系。
25
制订2015年度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并按照方案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6
根据《溧阳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要求,协同市农林局对位于我市禁止养殖区内的溧阳市鑫盛特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实施搬迁或者关闭。
27
完成溧城镇花河轮浚整治,清淤河道2.9公里,清淤土方7.31万方。完成溧城镇礼诗河轮浚整治,清淤河道1.6公里,清淤土方2.95万方。配合市水利(水务)局做好马垫河中小河流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