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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办(中心):
现将《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5年10月16日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办公室 2015年10月16日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招商引资
绩效考核办法
为健全招商引资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切实加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招商引资考核工作标准统一、量化科学,根据溧阳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明确2015年溧阳市重点项目引进目标任务的通知》(溧招发〔2015〕1号)和《关于印发<溧阳市引荐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溧招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1、招商局内设各分局。
2、各分局招商人员,即年末本单位全体在岗人员。
二、考核细则
招商局招商人员全年薪酬由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各约占三分之一)。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均以项目实绩为主、基础工作为辅,采取百分制考核。
考核项目
考核细则
分值
备注
基 础 工 作
季度对各分局财务制度、作息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政策法规、产业知识等业务水平进行考评。
20分
年度对各分局招商渠道建设情况以及招商活动举办情况进行考评。
项 目 实 绩
总投资小于0.5亿元(或500万美元)
5分/个
季度,对各分局获取的工业或者生产性服务业二级项目信息进行考核。
年度,对各分局引进的工业或者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落地进行考核。
0.5亿元(或500万美元)≤总投资 < 1亿元(或1000万美元)
10分/个
1亿元(或1000万美元)≤总投资 < 5亿元(或5000万美元)
20分/个
5亿元(或5000万美元)≤总投资 < 10亿元(1亿美元)
40分/个
总投资大于10亿元(或1亿美元)
80分/个
加分项目:1、引进央企、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隐形冠军投资项目,根据其规模进行加分;2、引进总投资2亿美元或20亿元以上的超大项目同比例加分;3、领导交办项目,按引进项目分值的10%计分。
三、考核组织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成立园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招商局招商引资绩效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分管招商引资工作副主任担任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局、监察局、招商局相关负责人构成。
1、基础工作考核,由招商局负责实施。项目实绩考核,由园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
2、项目实绩的季度考核,经园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主要对获取的工业或者生产性服务业二级项目信息进行考核。“二级项目信息”是指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并有明确的投资主体、投资内容、投资规模的项目信息,项目负责人到园区实地考察并接受了领导拜访,与园区领导就租赁厂房或选址进行了实质性的商务会谈,存在落地可能。
3、项目实绩的年度考核,经园区招商引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后报园区党工委批准后实施。主要对引进的工业或者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落地进行考核。
四、考核结果运用
1、招商局各分局季度考核平均得分与年度考核得分均满80分,则该分局人员按一般机关工作人员平均工资计发薪酬,高于或低于80分则同比例增减。
2、招商局各分局季度考核平均得分或年度考核得分未达80分,则全年招商经费使用不得高于80%;达到或超过80分,方可全额使用。当年未用完或者超额使用的经费于下半年度相应加减。
3、年度考核由园区招商引资考核领导小组对招商局各分局的招商引资业绩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优秀的分局进行表彰奖励,对考评较差的分局作相应处理。
五、其他
1、年度内江苏中关村其他内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后,参照招商局项目落地的薪酬和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2、招商局各分局可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分局内部考核办法。
3、本考核办法由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招商引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本考核办法自2015年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