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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溧阳市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深化“体育强市”建设,根据《江苏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苏体办〔2011〕46号),结合我市体育事业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全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有效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发展壮大体育产业为落脚点,以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夯实基础,拓展空间,强化优势,提升层次,充分发挥体育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体育的新需求,实现体育事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体育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明确体育要为和谐社会建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为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服务,体育事业发展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二)坚持城市与农村相均衡的原则。通过城市的辐射带动,加快农村体育设施的改善和体育人口的增加,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三)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以普及为重点,在普及群众体育的基础上抓提高,在提高竞技水平的同时推动普及。
(四)坚持特色与精品相推动的原则。立足溧阳山水资源,重点开发精品赛事,推动做大特色项目,努力增强体育竞争力。
(五)坚持引导和拉动相提高的原则。以市场需求拉动为重点,加大政府政策引导力度,努力推动体育产业发展。
(六)坚持创新和保障相促进的原则。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手段,加强体育法制、科技和队伍建设,促进体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通过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工程建设,全面提升体育综合实力,进一步缩小与周边城市差距。到2015年,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快,体育社会化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建成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国民体质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中等水平;竞技体育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部分项目取得新突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取得新成绩,省内竞技体育竞争力排名位次有所前移;体育健身设施有较大发展,具备承办省级以上综合性体育赛事的能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服务业比重稳步上升;体育法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基层体育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活跃,发展速度和质量同步提高;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效,符合市情和体育发展规律、充满活力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基本确立。
(一)群众体育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大幅度增强,身体健康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参加体育健身锻炼人数明显增加,城乡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社会事业相协调并覆盖全市城乡、系统完善的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使我市真正成为“健身环境美、健身服务优、健身人群多、生活环境好”的美好溧阳。
1.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人数明显增加。深入开展健身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身运动意识。到2015年,城市居民科学健身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经常性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人数比例达到50%以上,在校学生每天至少参加一小时以上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2.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身体健康素质。建立健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平台和监测运行机制,每年开展体质测试工作,定期公布全市体质监测报告,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理论指导,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92%以上,与全省总体水平相符。培养和增强青少年体育锻炼兴趣和意识,保证“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得到全面落实,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基本要求。
3.加快提升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档次和延伸覆盖面。进一步实施市、镇、村(社区)三级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提档升级与覆盖延伸,不断缩小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差距,保持全市人均体育健身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基本覆盖全市城乡,逐步增加公园、绿地、广场的公共体育健身设施。推进社会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强化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形成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4.健全城乡基层全民健身体育组织网络。发展和完善全市各级、各类单项体育协会,到2015年全市建立各类单项体育协会由现在的24个增加到30个以上,全市社区和行政村基本建有全民健身活动站(点)和健身俱乐部,全市每万人拥有晨晚练健身点由目前的万分之五达到万分之七,积极发挥基层体育组织作用,大力开展城乡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的发展坚持走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
5.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进一步发展。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努力建成一支规模合理、结构科学、素质优良的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骨干队伍。到2015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资格人员数量达3000人以上,每万人占有量有现在的20人增加到35人以上。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建设,建成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培训基地,实现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的规范化管理和培训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大力发展全民健身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竞技体育发展目标
竞技体育总体实力进一步提升,部分项目取得新突破,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取得新成绩,向省级以上训练部门(单位)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数量达10人以上。争创1所省级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即溧阳市少体校),2个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基地(学校)。创新教体结合机制,健全学校体育工作,完善学校体育设施,培养一支高水平的体育教师队伍。积极备战江苏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确保完成金牌数30枚。
(三)体育产业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末,基本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育体制和运行机制,把体育产业培育成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积极创建国家级体育产业基地,按照“全域一体、全国一流”的发展目标和“一环、两湖、三山、四团”的整体布局,确立以“品牌赛事为引擎、运动体验为先导、康复养生为支撑”的发展思路,努力形成以体育旅游为龙头,体育运动休闲、健身养生、体育用品、竞赛表演、彩票娱乐、节庆会展等多种业态蓬勃发展的新格局。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1.8%以上。体育彩票销售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15年年销量超3亿元。
(四)场馆设施建设目标
完成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工程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市、乡镇、社区三级体育设施,实现以市大型场馆和全民健身广场为重点,以农村基础体育设施为补充的格局,全面提升全市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承办高规格综合性赛事和国际、职业联赛等单项赛事创造条件,同时能较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多元的休闲健身需求,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90%以上。
四、体育发展实施途径
(一)实施“全民健身工程”,实现群众体育全民参与
1.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按照《全民健身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等要求,广泛宣传并认真组织实施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和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切实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进一步促进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构建并完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
2.健全群众体育组织网络。按照群众体育组织网络社会化、场地设施多样化、健身指导科学化、健身活动生活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市、乡镇、社区三级全民健身服务网络和管理体系。加强体育社团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在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中的作用,鼓励建立各级各类行业体育协会,逐步建立一批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质监测人员和其他群众体育骨干的培训基地,加快企业、社区和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养,并将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序列。
3.全面建设全民健身场所。围绕城市“10分钟健身圈”建设,以建设全民健身中心、体育主题公园、青少年户外营地为抓手,整合利用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场地和资源,改造和建设一批高品位、示范性群众体育健身场所。重视公园、已建体育场馆与健身设施的联建组合,每年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兴建面向大众的健身路径、游步道等健身设施。鼓励企业创建职工运动场所,添置体育健身设施。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有效载体,结合改善村容、村貌,利用村庄整治、村委会建设等时机,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健身环境。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经营性体育场所,积极探索休闲体育、体育旅游建设模式,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户外拓展、探险、攀岩等运动项目建设,逐步建成一批与区域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育设施,不断满足不同人群多元的健身需求。
4.广泛开展群众健身活动。依托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体育社团龙头作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采取区域联动、片区互动等形式,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扩大体育健身人群,提高身体素质。积极鼓励机关部门、民营企业开展干部职工体育活动,关注和维护特殊人群及社会困难群体的健身权益,丰富城乡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5.有效发挥学校体育作用。体育部门要加强同教育部门的协调配合,抓好学校体育工作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依托中小学生品牌赛事,把学校体育列为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校体育活动。加强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特别是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场地建设和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使之成为培养全民健身骨干队伍、后备队伍的基础训练基地;进一步扩大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程度,吸引城乡居民和家庭参与全民健身活动。
6.正确引导市民科学健身。大力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健身理念,不断加大体育科普宣传力度,通过现场咨询、活动展示、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将科学健身知识普及到社区、乡镇和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进一步提升国民体质监测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和工作制度,定期开展体质测试活动,提供科学的健身处方,加强科学健身指导,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民体质监测结果,并把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综合统计指标。
(二)实施“金牌战略工程”,加快竞技体育科学发展
1.不断完善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加强对现有项目和新项目的研究,合理调整项目规划布局,夯实基础项目,巩固和加强具有特长的奥运优势项目,拓展新兴项目。在提倡竞技夺牌项目优先发展的同时,实现全市1-2个优势项目的重点发展。按照确保大项、突出强项的原则,建立一套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符合竞技体育发展实际的项目布局体系。坚持体教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承担体育后备人才的布点培训任务,逐步形成多种训练形式、多种投入渠道并存的青少年后备人才训练网络。把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纳入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育范畴,建设一批“全市体育重点学校”。
2.加快竞技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全省单项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学校和国家级垂钓基地落户溧阳,完善竞训基地人才输送管理机制,争取更多的溧阳运动员进入省队训练。突出抓好市少体校建设,整合全市教育资源,依托学校,实行定点就读、双重学籍管理模式,实行读训结合,明确培养目标、任务和职责,通过选拔、考核、奖励等手段,力争全面提高我市青少年竞技体育整体水平。根据第18届省运会参赛项目制定目标责任制,加快少体校以及业余体育专项学校的管理,定期组织评估,建立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培养、输送体制。办好市队县办常州市手球队项目。
3.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加快建立层次不同、定位清晰、梯度衔接的竞技后备人才队伍,逐步完善体育后备人才选拔、训练网络系统,建立运动员选拔档案信息库,适时跟踪运动员的阶段性发展,从本土积极挖掘、发现、培养苗子,做好运动员的输送、储备工作;制定和落实体育优秀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通过各种途径物色外省市优秀苗子和高水平教练员,积极引进;对我市有运动员却缺少教练员的项目,加大联合培养力度,主动把有潜质的运动员送出去,通过联合培养的方式为其创造良好的训练环境和条件,以此推动项目的发展,提高竞赛成绩,全面提升全市竞技体育的竞争实力。
4.提高在职教练员业务水平。加强全市业余训练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制定和完善教练员岗位责任制和奖励考核办法,有计划地对教练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对业务能力好、综合素质高、事业心强的优秀年轻教练员进行重点培养,采取邀请高水平教练讲课,选派相关项目教练员到省队跟训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教练员的执教水平。重点加强对体育特色校教练员的培训力度,通过赛训结合、传帮带等形式,让体育特色校教师有更多的实训机会,为提升全市体育特色校业训水平打好基础。
(三)实施“产业培育工程”,实现体育产业加快发展
1.积极着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研究制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以体为本、多元发展、市场运作的原则,整合和优化配置体育场地资源,发挥市体育场馆中心的龙头作用,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与节庆、会展相结合,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体育健身服务业,发展会展经济,拓展体育经营领域,提高现有体育设施的利用率,引导和促进社会体育消费,实现与公共体育服务的差别经营。依法加强对体育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确保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
2.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加强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加大与体育旅游的结合,加快健身娱乐、竞赛表演和体育消费品等行业发展,积极培育一批集运动、健身、娱乐、旅游、购物等于一体的具有地方特色的体育产业休闲中心,使体育休闲成为大众消费的新时尚,同时带动体育彩票、体育广告、体育文化产品和其他体育服务产品的消费。以创建省、市级运动休闲示范区为抓手,将体育休闲项目与旅游线路结合,挖掘地方体育表演项目或引进大型体育赛事与休闲旅游相结合,促进体育健身休闲服务业的发展。
3.打造品牌赛事扩大城市影响力。以天目湖城市广场体育馆为平台,积极打造品牌赛事,在成功举办中国乒乓球俱乐部超级联赛、中美篮球对抗赛、武林风国际武术争霸赛、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手球、乒乓球比赛的基础上,积极申报举办环太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全国汽车短道拉力锦标赛、国际篮球对抗赛等品牌赛事,力争到2015年,全市拥有全国性赛事项目2-3个。
4.培育体育要素市场和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我市民营资本充裕的优势,制定出台《加快溧阳体育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体育生产经营项目,促进体育产业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发展体育人才、技术、信息等体育产业要素市场,鼓励发展体育行业协会、商会和体育经纪等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各类体育中介组织在体育赛事、体育交流、体育市场拓展、体育设施长效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体育产业与旅游、娱乐、制造、商务、媒体广告等相关行业相嫁接,培育体育文化创意、体育娱乐、体育传媒、体育经纪、体育广告等延伸关联产业,延伸体育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加快高素质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建立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和人才引进制度,努力造就一支懂经营、精业务、会管理的体育经营管理和体育经纪人队伍。
5.优化体彩销售市场。深入贯彻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坚持依法治彩,科学发展,完善体育彩票营销制度,确保彩票销售的“安全运营、健康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运行管理,不断提升内部工作效率。加强对网点的监管与培训,丰富营销手段,规范销售行为,提升销售水平。加强体育彩票与体育活动的紧密结合,重视体育彩民队伍的培育。深入挖掘体育彩票的文化内涵,重视公益营销,突出中国体育彩票的公益性、娱乐性,加强品牌建设和营销宣传,营造平稳、和谐的彩票销售环境。
(四)实施“设施建设工程”,促进城乡体育均衡发展
1.加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溧阳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体育场项目建设,积极做好建设项目的考察、论证以及建设实施。
2.加强农村基础体育设施建设。10个乡镇体育设施提档升级,3个社区、8个村级体育俱乐部体育设施达到省级标准,每年新增农村体育活动场地3000平方米。
五、保障措施
为加快全市体育事业发展步伐,发挥体育事业在提升社会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体育消费需求作用,需要统筹兼顾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项工作,必须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
(一)建立体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加大财政对体育事业的投入,市政府按照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要求,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保证体育事业发展的重大全民健身活动、器材购置经费需求。建立更加规范、科学、合理的彩票公益金使用制度。改革投入体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政府保重点、社会办热点、市场攻难点的方向,探索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竞技体育”、 “体育设施建设与维护”、“体育人才培养和引进”、“体育行政执法”等专项资金制度,对群众体育、业余训练等实行财政专项补助,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资金积极投入体育事业的发展。
(二)建立管理体制创新保障机制
继续推进体育行政管理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政府和社会的事权划分,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进一步理顺机制,强化对体育工作的指导;在体育部门现有体制范围内,努力实现职能的加强。制定体育行业政策,加强管理,提高服务,强化体育行政部门的宏观调控、社会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体育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体育合作交流,学习借鉴运动训练、体育科研、群众体育、体育管理等方面的先进技术与管理机制,改善体育科研设施,增强体育科技服务功能,促进全市体育科学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建立公共设施建设保障机制
切实保障体育场馆设施建设用地,对新增体育项目用地政府要按照项目留用地规定积极留足预留土地;盘活原有体育设施,用好存量用地。加大对重大场馆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确保政府投资的重大体育设施项目按时顺利开工建设;对于可以实行社会化运作的场馆设施整体或组成部分,要加大项目招商力度,积极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
(四)建立体育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的保障支持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现有场馆营运、协调配合、奖励补偿和安全保障机制,进一步整合体育场馆资源,提升体育现代服务业水平,切实保障财政资金有计划投入,使体育场馆维护、管理、开放等正常、高效运行。
(五)建立体育人才培养保障机制
实施“科教兴体和人才强体”战略,开展人才需求调查,确定人才工作重点,编制人才培养计划,出台体育人才管理、服务和保障相关制度,落实专项资金,为体育人才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构建紧缺人才、创业创新人才、科技领军人才政策扶持体系,全面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实施教练员、体育师资培训工程,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执教能力强的教练员、体育师资队伍。逐步加强业余训练科研、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普及科学选材、科学训练知识,提高体育训练的系统性和科学性。
(六)建立体育行政执法保障机制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工作,市级独立开展体育执法工作,并纳入政府考核内容,不断强化体育行政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定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普法活动,加强体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增强全社会的体育法治意识。设立专项执法经费,完善执法装备,强化对体育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全市各级体育行政执法水平,切实维护体育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建立规划管理与评估机制
把体育事业发展作为大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同步推进。要把体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强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强化体育行政管理职能。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体育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体育事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统筹协调体育事业发展。依据本规划,制定年度具体工作计划,分工明确,各尽其职,确保“十二五”规划所确定的战略目标、发展任务和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在“十二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发展任务和政策措施等开展中期和终期综合评估,并适时修订完善,为今后体育事业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