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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63/2015-0004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文广体发〔2015〕9号 发布机构:文化广电体育局
产生日期:2015-02-15 发布日期:2015-02-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溧文广体发〔2015〕9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全市各中、小学校:

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是适应新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的需求,是满足群众健身需求,方便群众就近锻练,促进全民健身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体育惠民、造福群众、服务大众的体现。自2006年我市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以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缓解了群众健身场地不足矛盾,已成为广大健身群众健身好去处。

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落实市政府2015年为民办实事、办好事工作部署,推动全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经市广体局、教育局研究,要求全市各学校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力度,不断探索和深化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工作,真正地让群众满意。现将开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领导组织

各校要根据学校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领导小组成员,做到责任到人,确保学校体育场地安全、高效地向社会开放。

二、开放形式

根据规定,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形式有三种:寒暑假开放、节假日开放和每天开放。各校可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开放形式,根据市领导的要求,一般情况下没有寄宿生的、学校运动场与教学区相分开的应坚持每天开放。

三、建立制度

1.告示制度。将开放时间、注意事项及要求向社会明确告示。

2.登记制度。明确登记责任人,凡来校健身者都须将个人信息、来校时间、离校时间等登记在册。

3.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建立健身器材安全检查制度,每次检查登记在册。

4.健身卡制度。对来校健身者发放健身卡,凭健身卡入校健身。如有违反注意事项及要求可拒绝其入校健身。

5.台账制度。各校应每年建立台账,按要求报送文广体局和教育局。

四、健身服务

充分发挥体育骨干的组织和指导群众科学健身作用,通过本校体育骨干和聘请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形式,对经常对来校健身人群进行健身指导,引导他们科学健身,文明健身。及时制止和纠正违反注意事项及要求行为,情节严重者劝其离校。

五、评估表彰

市文广体局、教育局将在2015年3月底对2014年各开放学校开放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开放工作较好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通报全市。各校应高度重视开放工作,认真制订寒假开放工作方案,并于2015年3月10日前将方案、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的领导小组名单、各项管理制度、健身须知牌上墙情况(须提供照片)、群众来校健身登记记录及社会群众健身的图片资料(含本次寒假开放活动照片)、本校组织教师对来校健身人群进行科学健身指导和对体育场地、器材的维护、保养等台账资料报市文化广电体育局群体科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群体科联系人:王江鸣,联系电话:87922880;基础教育科联系人:郜立青,联系电话:87220727)。

 

 

溧阳市文化广电体育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5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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