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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2014年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交通运输系统以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以“百姓的需求就是交通工作的追求”统一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强化行业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在服务群众出行,增进民生幸福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弘扬交通精神,高起点组织交通运输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评选和表彰一批 “优质服务之星”、“十佳的士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先进类型
1.优质服务之星: 12名
2.十佳的士之星: 10名
二、名额分配及推荐方式
1.“优质服务之星”在局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中产生,由各单位评选推荐不少于1名候选人报局党委批准产生。
2.“十佳的士之星”在全市出租车驾驶员中产生,其中客运公司8名,装卸储运有限公司2名;由运管处负责评选并推荐,局党委研究认定。
三、评选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先进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实事求是,自上而下,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由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推荐候选对象。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评选重点要面向一线职工。既要坚持树立典型,又要考虑到代表的广泛性,要把评选先进与宣传先进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学先进、赶先进、争创一流业绩的自觉性,弘扬创新精神,形成奋发向上、开拓争先的浓厚氛围。
3.本次评选先进工作一定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好中求优,宁缺勿滥,真正把具有导向作用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4.各单位评选各类先进名单必须在2015年1月28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
2015年1月26日
附件1: 2014年度“优质服务之星”推荐表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岗位
事
迹
简
介
(另附1000字先进事迹材料)
所在单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运输管理
部门意见
交通运输局意 见
备注:本表一式2份,请各单位于2015年1月28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7268123。
附件2:2014年度交通运输系统“十佳的士之星”推荐表
车辆牌号
备注:本表一式2份,请运管部门收集好后于2015年1月28日前报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87268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