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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系统内党建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工作的指导,提高交通党建工作水平和业务工作推进力度,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局党委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点工作职责和要求
1.各联系点要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政治、组织纪律,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各联系点要定期向联系点领导汇报党建以及业务工作开展的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3.各联系点对党建工作、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动态、情况、主要做法、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要及时向联系点领导汇报,同时向局职能科室报送信息,每季不少于1篇(次)。
4.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在全面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所在党组织做好联系点的工作。
二、局联系领导职责和任务
1.加强工作指导。联系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到联系点,及时掌握联系点的党建和业务工作动态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
2.开展调研走访。联系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了解掌握联系点党建和业务工作情况,适时向局党委提出加强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工作的建议意见。
3.加强督促检查。联系领导对联系点党建工作、业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四风”整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推动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联系领导及时总结联系点的经验,将联系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努力提高全系统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创建水平。
局党委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