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国有林场:
根据《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林检〔2014〕8号)和《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要求,为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溧阳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配合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溧阳市农林局
2015年3月30日
抄送:常州市农委。
溧阳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十条有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林造发〔2014〕36号)和《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林检〔2014〕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特点,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的目的
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林情调查,也是一项基础性和公益性的市情调查。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全面查清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危害、寄主等基本情况,及时更新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及标本库,为有效开展监测预防,科学制定防治方案,维护林木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林业有害生物信息。
二、普查的范围、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范围。全市范围内的有林地、苗圃、贮木场、木材加工厂等。重点调查我市主要造林树种分布区域、林业有害生物易发区域以及过去调查涉及不多的区域。
(二)普查对象。对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造成危害的所有病原微生物、有害昆虫、有害植物等。
(三)普查内容。调查有害生物种类、寄主植物(危害木材种类)、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情况。其中,若是2003年以后发现的从国(境)外或从外省传入的有害生物,还应调查其传入地点、发现时间、传入途径,以及对当地经济、生态、社会影响。
三、普查方法
以镇、场为单位,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盛期或表现症状期,采取踏查和详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查。在查阅历史发生和林业资源数据以及访问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好踏查线路,认真开展踏查。在踏查的基础上,对本区域内造成危害的林业有害生物,设立代表性的调查点或样地进行详查,准确记录每个调查点或样地所在位置、所代表的面积、以及有害生物种类、寄主、虫口密度、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并采集林业有害生物标本,拍摄有关生物学或危害状的图片。危害程度中的“轻、中、重”等级,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成灾标准》(LY/T 1681-2006)填写,成灾情况根据《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林造发〔2012〕26号)填写。对不能确定的有害生物或寄主植物种类,及时送请上级机构或专家鉴定。
四、普查的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自2014年9月1日开始,至2016年9月30日止。普查工作分为准备与预实施、全面实施、汇总评估三个阶段。
(一)准备与预实施阶段(2014年9月—2015年3月)
1.制定方案。根据省有关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普查经费。
2、组织队伍。从每个乡镇、场各抽调1-2名林业技术骨干及护林员协助开展调查。每个外业调查组不少于2名调查人员。
3、查询资料。 查询和收集我市森林资源情况、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分布情况、苗圃、木材市场、涉木企业、古树名木分布情况等资料,确定调查路线。
4、开展培训。 组织抽调的普查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野外实地调查、摄像摄影和室内标本制作、保存等。
5、购置设备。根据普查工作需要,购置普查有关仪器设备、工具等,主要为野外采集工具以及室内标本制作工具等。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4月—2015年12月)
1.开展踏查。按照《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要求,在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季节,按照设计好的调查线路开展踏查。踏查路线要覆盖普查范围的所有类型,发现有害生物危害时,要初步确定有害生物种类、寄主植物、危害部位以及分布范围,同时做好标本、影像的采集和处理。
2.标准地调查。在踏查的基础上,对于我市未记录或未监测的林业有害生物,设立标准地,详细调查其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标准地设置时应用喷漆涂上颜色或用其他方法标记,以备复查。
3.标本、影像的采集和处理。在踏查和标准地详查时,做好有害生物标本和影像的采集和处理。尽量采集生活史标本,同时拍摄有害生物形态特征(如虫害要求拍摄卵、蛹、幼虫和雌雄成虫等主要鉴定特征)以及危害状照片或视频。发现未知病虫种类和寄主植物,要及时送请专家鉴定。
4.数据采集。按照调查地类型的不同,分别填写相应表格,分析整理后形成汇总表。
(三)汇总评估阶段(2016年1月—2016年9月)
1. 外业补充调查。2016年1月至8月,针对数据采集不完整、照片拍摄不到位、突发新疫情等情况进行外业补充调查,保证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调查全覆盖,数据完整翔实。
2. 普查内业整理。2016年4月至8月,分别对调查数据和采集的标本进行汇总整理,撰写普查总结、技术报告,绘制辖区内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图,将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建立普查档案。
3.材料报送。2016年8月至9月,向常州市林业局上报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汇总表、图片视频等资料,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同时,按省林业局分配的任务提交有害生物标本。
五、普查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此次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领导小组,落实普查工作责任。
组 长:蒋进章 市农林局局长
副组长:万保龙 市茅办主任
成 员:王坚强 市林业站站长
马国福 溧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爱忠 天目湖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卞永前 戴埠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志兵 社渚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中 南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蒋有明 上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和平 竹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钱立宇 别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吕建良 上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周全珍 埭头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雪峰 龙潭林场场长
时盛伟 瓦屋山林场场长
刘 燕 市林场场长
普查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工作站,王坚强站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日常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组织举办全市普查技术培训班,统一技术标准和工作方法;督促、检查、指导全市普查工作;编制全市普查工作技术报告,完成工作总结。同时,成立相应的业务技术指导组,指导组成员主要由我市对林业有害生物有较深入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作指导,负责技术咨询、指导和标本鉴定,为普查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二)加强培训,确保质量。我市普查工作小组将组织本次普查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江苏省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技术方案》及省林业局编制的普查系列资料,明确普查任务,把好普查技术关,确保普查数据准确、资料翔实。同步建立普查档案,对外业调查的资料以及野外采集的有害生物标本要及时整理、分类、归档,并由专人统一保管,及时备份,确保普查数据万无一失。
(三)广泛宣传,及时上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按要求及时上报普查材料,不虚报、拒报、迟报、瞒报普查材料,对涉及疫情材料和数据,按照有关规定对外发布。
(四)筹集经费,全力保障。我局将合理安排省局给予补助的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专项资金,保证专款专用,资金缺口部分,我局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从市财政、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公共管护支出经费和检疫费中筹集解决,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