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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印发《2015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8X/2015-0004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农发〔2015〕79号 发布机构:农林局
产生日期:2015-05-08 发布日期:2015-05-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关于印发《2015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溧农发〔2015〕79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各科站: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信息为农业现代化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规范网络建设,促进农业信息工作制度化,激发全市农林工作者服务农业现代化和农业信息化的积极性,经研究,制定了《2015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15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溧阳市农林局

                                         2015年5月8日

 

抄送:溧阳市监察局、各镇人民政府。

附件

 

2015年溧阳市农林信息及宣传工作考核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为农信息服务力度,加快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步伐,更好地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强劲的农业信息化技术支撑,特制定《2015年度溧阳市农林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农林信息报送考核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局属科站;2015年农林信息报送情况。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送质量要求

1、格式:要求标题、正文等要素齐全,注明来源和作者。标题贴切,内容可以配发图片,做到图文并茂,图片以小于60K的附件发送。

2、内容:应在整合、精选后报送,忌空话、套话;涉及的事件、人物、时间、地点要具体明确;努力提高原创性信息比例;实用技术类信息要根据本地的农时,符合本地农事;信息要符合《著作权法》、《保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时效:要求在信息产生后第一时间报送,一般在产生后24小时内报送。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市场信息科牵头负责。

1、考核实行积分制。市农林局每半年将考核内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2、计分标准:

(1)被溧阳农林信息网录用信息每条2分;

(2)被常州农委网站、溧阳市委市政府网站录用每条加3分;

(3)被省农委网、省海洋与渔业网、省林业网、省农机网、常州市委市政府网录用每条加5分;

    (4)被国家部委录用的信息每条加10分;

(5)针对相应服务对象开展农务通短信服务每条加1分;

二、溧阳农林信息网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考核

(一)考核对象及内容

办公室(溧阳农林、政务公开、计划公开、人事信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农业现代化工程),科教科(科技强农富民),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林科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场信息科(农林新闻、市场信息)、农业科、种子管理站(粮油),林业站(林业),畜牧兽医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畜牧业),水产科(水产业),农机科、农机监理所(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开发科(农业开发、发展规划),园艺技术推广站(园艺业),植保站(植保植检),土肥站(测土配方施肥),森林警察大队、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法规科(政策法规)。

(二)考核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年底由局考核小组进行考评。考评采取科站自评和领导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分。

(三)评分办法

考评总分为20分。其中:(1)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发布、内容准确全面、格式规范的得20分;(2)栏目内容更新不及时、内容格式不规范的视情况酌情得分;(3)半年没有更新的不得分。

网站信息发布,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产生负面影响,造成信息发布事故的,一票否决。

三、考核奖励办法

(一)农林信息工作

1、年终开展农林信息评比表彰活动。表彰设全市农林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由农林局表彰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具体奖励办法:

(1)先进单位,表彰奖励14个,其中:

局属科站(包括场圃、镇畜牧兽医站)。按积分高低表彰奖励前10名,其中第1~2名,各奖励3000元;第3~5名,各奖励2000元;第6~10名,各奖励1000元。

镇农业服务中心。按积分高低表彰奖励前4名,其中第1名,奖励3000元;第2名,奖励2000元;第3、4名,各奖励1000元

(2)先进个人,表彰奖励20名,其中:

局属科站,表彰奖励先进个人12名,奖励500元/人。按积分高低选取前12名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局属场圃,表彰奖励先进个人1名,奖励500元/人。按积分高低选取第1名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镇畜牧兽医站,表彰奖励先进个人2名,奖励500元/人。按积分高低选取前2名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镇农业服务中心,表彰奖励先进个人5名,奖励500元/人。按积分高低选取前5名单位,每单位推荐1名同志为先进个人。

2、网站栏目维护。有网站栏目的科站,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得分将记入全年农林信息化工作总分。

3、先进个人确定。将根据各单位的信息完成数量和质量情况,由单位推荐,经局审定。

4、考评结果作为各单位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农林信息及农业现代化信息录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不能参加全局年终各类评优、评先活动。

(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农林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建立和完善农林工作对外宣传报道的激励机制,推动农林工作对外宣传报道再上新台阶,本办法将对农林工作对外宣传报道作品给予物质奖励。

1、奖励对象

农林局(包括场圃、镇畜牧兽医站)全体干部职工,在本市(县)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的、正面宣传农林工作的新闻报道原创作品。

2、奖励标准

(1)在地市级以上各类新闻媒体发表的原创作品,参照《溧阳市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奖励办法(试行)》〔中共溧阳市委宣传部(溧宣发〔2013〕18号)文件精神〕。市农林局将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按市级奖励标准的50%再进行奖励。

    (2)在本市(县)级新闻媒体发表的原创作品(文字报道或电视报道),500字以下文字(或15秒以下电视)报道,每条奖100元;500~1000字文字(或15~30秒电视)报道,每条奖200元;1000字以上文字(或30秒以上电视)报道,每条奖300元。

附件1:2015年农林信息工作考核单位

附件2:2015年农林信息工作目标任务表

 

 

 

 

 

 

 

 

 

 

 

 

 

 

 

 

 

 

 

附件1

2015年农林信息工作考核单位

序  号

单          位

1

办公室

2

科教科

3

政策法规科

4

市场信息科(含农业产业化科)

5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含农检站)

6

农业科(含作栽站)

7

林业科(含林业站)

8

畜牧兽医科(含动物卫生监督所)

9

农机科(含农机推广站)

10

农业资源开发科(含茅山老区开发科)

11

水产科(含水产站、渔政站)

12

环能科

13

园艺技术推广站(含蚕桑技术指导站、茶果站、蔬菜办)

14

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15

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16

植保植检站

17

土肥站

18

农机监理所

19

森林警察大队

20

种子管理站

21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22

局属场圃

23

各镇农业服务中心

24

各镇畜牧兽医站


附件2

2015年农林信息工作目标任务表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单        位

局属

科站

局属

场圃

镇畜牧

兽医站

局各支部

党建信息

各   镇   农   业   服   务   中   心

溧城

埭头

上黄

戴埠

天目湖

别桥

上兴

竹箦

南渡

社渚

信息录用(条)

溧阳农林信息网

录用数

18

5

10

2

45

35

35

45

45

45

45

45

45

45

其中:常州农委网

录用数

12

3

6

 

30

20

20

30

30

30

30

30

30

30

信息

服务

农务通短信服务

发送(条)

10

 

 

 

 

 

 

 

 

 

 

 

溧阳农林信息

网站建设

网站运行良好,信息能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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