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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2015年我市农民培训省级任务已由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农业生产保障能力建设类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5〕34号)确定,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070人、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130人。
农民培训坚持谁培训谁负责的原则,培训任务分解到各镇(见附件1)。各镇应根据培训实施方案(见附件2)和工作要求(见附件3),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由各镇确定培训专业,并组织培训,确保培训人数和培训课时数;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由各镇组织学员集中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参加培训,各镇要确保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的参训人数和参训时间。
附件1:2015年溧阳市农民培训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2:2015年溧阳市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3:2015年溧阳市农民培训工程工作要求
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5年5月22日
抄送: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附件1
2015年溧阳市农民培训工程任务分解表
镇 名
农业职业技能
培训人数
(人)
参加技能
鉴定人数
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人数
溧 城
130
15
17
天目湖
110
12
13
埭 头
60
7
6
上 黄
戴 埠
80
9
10
别 桥
竹 箦
上 兴
160
18
20
南 渡
100
11
社 渚
180
23
合 计
1070
120
附件2
2015年溧阳市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为大力培养爱农业、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按照省级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实施好2015年溧阳市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中长期农业农村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围绕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大力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和爱农、懂农、务农的农业后继者,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全市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070人,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130人。对考试考核合格的培训学员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对培训合格学员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由市成立认定机构,经过自愿申请,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并发放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引导10%以上学员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5年3月至4月)
落实培训任务,确定培训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1、培训对象:主要从事农业专业化生产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包括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员工、加工大户、家庭农场雇员、职业渔民等农业生产从业人员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检验员、沼气工、园艺工、水利员、信息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2、培训单位:根据省农委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农林局确定由省农委认定的农民培训基地——溧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培训具体实施单位。
3、培训内容:围绕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突出优势主导产业,突出绿色增产模式,突出新型种养结构,强化农产品质量控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5年5月至9月)
采取能力模块结构的培训模式,实行集中授课、考试考核、实践实习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集中授课:培训时间为4天,根据不同岗位和不同产业,按照专业化、技能化、标准化的要求确定培训内容
考试考核:通过集中培训后,对学员进行考试考核。对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并引导10%以上的培训学员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
观摩学习: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进行实践实习。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15年10月—12月)
按照相关培训管理办法进行总结,整理资料,开展绩效评价,进行项目验收和检查,形成验收总结报告。
根据省级农民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具体措施另文制定。
三、资金使用
(一)实行专款专用
省补培训经费用途主要用于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技能鉴定耗材和考评费、绩效考评相关费用、认定管理及证书印制相关费用、培训有关的其他费用。对学员进行免费培训,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二)培训补助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制
在培训任务完成后,向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市农林局申请验收,市农林局和财政局通过验收后,将补助经费拨付至培训单位。培训单位应提供培训台账资料和财务资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溧阳市农林局负责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管理,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与溧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签订合同。溧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与各镇农业服务中心签到合同。明确各自职责,逐级落实责任。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溧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建立健全实施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绝不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确保培训质量。
(二)加强过程监管
每期的教学计划于办班前7天上报“江苏农民培训网”,并注明办班地点,以便各级管理部门进行“推门检查”。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及时发布培训信息。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定期和定期对农民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培训结束后通过江苏持证农民培训监管系统及时上报学员信息。
(三)加强绩效考核
确保农业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合格率90%以上,农民满意度80%以上。培训结束后,认真总结,形成总结性报告,包括培训工作台账、培训效果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市农林局和财政局进行年终检查验收。
附件3
2015年溧阳市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求
2015年我市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要在省、常州市农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农林局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培训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功能,开展多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保质保量地完成省、常州市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
一、培训任务
2015年,省农委下达给我市的农民教育培训为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200人,具体分2个内容,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1070人,②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130人。同时组织10%的培训学员(120人)参加农业职业技能鉴定。
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
1、培训对象:以调查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为主,主要从事农业专业化生产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包括种养大户、农业企业员工、加工大户、家庭农场雇员、职业渔民等农业生产从业人员以及农机手、植保员、防疫员、检验员、沼气工、园艺工、水利员、信息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
2、培训内容:围绕全省农业重大技术推广计划,突出优势主导产业,突出绿色增产模式,突出新型种养结构,强化农产品质量控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农业生产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发放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
3、培训形式:培训时间4天,期间可组织学员到附近有关产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企业进行实践实习。
4、认定管理:对培训合格学员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由市(县)成立认定机构,经过自愿申请,组织开展认定工作并发放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名单,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以考核制度、淘汰制度、信息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为主的动态管理制度。
5、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各镇根据分解任务按时组织学员参加鉴定,预先按照要求采集参加鉴定学员的基础资料及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培训中心将结合培训选择1-2个专业进行鉴定,鉴定合格后,发放农业职业技能证书。
各镇根据实际自主选择培训专业,培训人数根据分解表确定,按照培训的统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参加培训。
三、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
具体要求将根据省农委的要求另文下发。
培训期数由各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7月底前完成50%以上的培训任务,9月底之前完成全部培训任务。
各镇要提前安排好培训,在培训班开班前一周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发布培训信息,包括培训通知、课程表等基本信息,省里将通过电话或组织力量进行“推门检查”,事前未在网上上报计划安排的培训班将不予认可;培训结束后15日内将信息上传到持证系统,省校安排专人在培训后15日内对培训学员进行电话或其他方式回访,核实培训开展情况和真实程度,提高核实的准确性,做到全过程实时监管。
四、补助标准和经费用途
1、补助标准: 600元/人。
2、经费用途:主要用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技能鉴定耗材和考评费、绩效考评相关费用、认定管理相关费用、培训有关的其他费用。具体可参照《江苏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苏财行〔2014〕32号)执行。具体使用比例参照实施方案中的要求。
实行免费培训,除统一采购教材、材料、技能鉴定相关费用、绩效考评相关费用、认定管理相关费用等之外,其他经费待培训完成、验收后,根据培训学员获证情况,拨付资金到各镇。
五、具体要求
(1)各镇要指派专人负责农民培训工作。
(2)及时上报前期材料。根据分解表中确定的培训任务,①上报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做好培训学员的选择,及时填报学员报登记表。②做好参加鉴定学员的选择,上报申报审批表、登记汇总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小2寸2张)等。以上材料务必于5月20日之前报来。
(3)征订教材、编印技术资料。根据各镇确定的培训专业,由培训中心统一向省校征订教材,同时各镇要根据培训专业选择补充教材、编印技术资料,做到参训学员每人一套教材和资料。
(4)及时组织培训。提前上报培训通知和培训计划,每期培训班开班前一周通过江苏农民培训网发布培训信息。按照培训时间的要求,及时组织培训学员集中参加培训,每期培训班确保集中培训4天,否则责任由具体培训单位负责。具体培训由承担任务的各镇组织实施,培训中心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同时根据培训中心的安排,按照分解任务组织学员参加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和技能鉴定。
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做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调查工作,对照统计表,完善汇总表和调查表。
(5)管理要求。培训任务完成率100%;培训合格率90%以上(要做好统计);与培训中心签订培训合同;做好农民满意度调查,农民满意度80%以上。
(6)根据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验收指标,及早整理各类培训资料,进行培训总结,做好跟踪服务,并配合做好验收、调查等工作。
总结材料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含办班期数、培训专业和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创新措施(课程设计、培训方式、项目管理等),取得成效(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以及高效农业发展情况、增产增效增收的典型案例等),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等。
(7)在培训实施过程中,要注重培育、收集典型,职业技能培训提供5位以上的典型材料,农产品电子商务培训提供2位以上的典型材料,并及时上报。
(8)注重宣传引导。各镇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宣传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成果,并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的良好氛围。
(9)培训教学资源建设:鼓励各镇在培训过程中,围绕当地现代高效农业发展开发一批通俗易懂、针对适用的文字教材、计算机课件和电视片等教学资源,于7月份之前报培训中心,培训中心将上报省农委,由省农委、省财政厅组织评审和奖励补贴。
六、信息报送
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培训信息的上报工作,请各镇及时将开展的培训情况送给培训中心。联系电话:87208757、87101850。
1、报送内容:⑴培训通知;⑵培训的学员签到表;⑶培训讲义、材料;⑷培训照片及学员照片;⑸培训信息;⑹考试试卷及成绩;⑺培训典型材料;⑻培训总结等。
2、报送时间:⑴培训照片、培训信息于培训后第2天内报送,以便我们及时上报;⑵培训典型材料,注意在培训中进行收集,及时报来;(3)培训总结,于10月20日之前报来;(4)其他有关培训材料应按培训中心的具体要求及时上报。
3、报送材料联系人
联系人:庄一龙
电话:87208757、18961271890
电子邮箱:jsly200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