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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精神,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上新台阶,根据省考核办法,研究制(修)定了《溧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溧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监察局
2015年6月5日
附件
溧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精神,切实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强化目标管理和考核,特制(修)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1、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
2、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苏政发〔2014〕126号)
3、《溧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溧政办发〔2013〕65号);
4、溧阳市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5、各镇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二、考核对象
各镇
三、考核内容
重点从组织管理、宣传发动、技术服务、实施情况、舆论监督、档案建立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
(一)组织管理(10分)
1、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等(2分);
2、根据市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分);
3、与村组等层层签订秸秆综合利用目标责任状(2分);
4、制定督查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督查2次以上(2分);
5、有明确的考核奖惩措施(2分);
(二)宣传发动(4分)
6、在夏收、秋收之际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层层发动(2分);
7、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活动(2分);
(三)技术服务(6分)
8、开展技术培训2次以上(2分);
9、举办现场观摩会2次以上(2分);
10、技术人员进村入户(企)到田头开展技术服务20人次以上(2分);
(四)实施情况(65分)
11、完成市下达的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任务(35分);
12、完成市下达的水稻秸秆用于覆盖还田任务(15分);
13、完成市下达的秸秆收贮站点建设任务(15分);
(五)舆论监督(5分)
14、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和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和群众的监督,凡是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经查实的,根据情况严重程度扣分(5分);
(六)建立台账(10分)
15、及时完成并上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调查统计、阶段性及年度工作总结和绩效自评等(3分);
16、及时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的核实和上报(3分);
17、及时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所有资料按规范要求整理建档并上报(4分);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考核方式
1、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各镇按要求及时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自查并上报,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上报情况抽样复查。 2、日常检查与重点考核相结合。把秸秆综合利用日常督查管理与夏末、秋末秸秆综合利用情况重点考核有机结合起来实施。
3、查台账与看现场相结合。听取各单位工作情况汇报,检查各单位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台账资料,就有关情况进行质询,延伸开展现场检查。
六、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分夏、秋两次进行。各镇自查必须在6月下旬和11月下旬完成,本市考核在7月初和12月初完成,上级考核在7月底和次年1月底前完成。
七、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由高到低排序,上报并在全市通报。
2、考核结果与各镇申请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挂钩。
附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分表
附表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考核评分表
镇(公章)
序号
评价项目
主要内容
分值
评分依据
镇自评
市考核
1
一、组织管理(10分)
组织机构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小组等
2
查阅文件
方案制定
制定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3
签责任状
与村组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
4
组织督查
制定督查管理办法,开展督查2次以上
文件及活动记录
5
考核奖惩
有明确的考核奖惩制度和措施
6
二、宣传发动(4分)
会议部署
在夏收、秋收之际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层层发动
查阅通知、签到、图片等
7
宣传活动
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活动
查阅图片宣传资料等
8
三、技术服务(6分)
技术培训
举办技术培训班2次以上
通知、签到、记录等,夏秋至少各1次
9
现场观摩
举办现场观摩会2次以上
通知、签到、图片等,夏秋至少各1次
10
现场指导
技术人员进村入户(企)到田头开展技术服务20人次以上
资料、记录、现场核查
11
四、实施情况(65分)
秸秆机械化还田
完成市下达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任务
35
第三方核查报告等,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分
12
覆草还田
完成市下达覆草还田面积任务
15
台账资料、现场核查等,每少完成1个百分点扣1分
13
秸秆收贮
完成市下达秸秆收贮站点建设任务
14
五、舆论监督(5分)
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和专项资金使用,凡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经查实的,依严重程度扣分
各方情况反馈
六、建立台账(10分)
分析总结
及时完成并上报秸秆利用调查统计及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总结,进行绩效自评
上报情况
16
专项申请
及时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申请的核实和上报
17
资料整理
及时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所有资料规范整理归档并上报
档案资料
合计
100
镇自评负责人签字: 自评日期 市考核负责人签字: 考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