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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局各单位:
根据省、市农委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建设工作要求,为做好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推进工作,充分发挥农业推广、教育和科研单位以及农村各类能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师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较高的业务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农业主管部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关社会组织中从事相关专业研究、教学、管理和技术推广工作3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生产经营实践经验的地方能人、创业能手等农村实用人才。
2、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人员、地方能人、创业能手等不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限制);
3、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确因工作需要,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入库教师任务及职责
(一)工作任务
1、承担各级农民培训的授课与跟踪指导任务;
2、承担与农民培训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教材的编写、多媒体课件制作等任务;
3、承担农业技术咨询,在线答疑及现场指导等任务;
4、参加各级农业部门组织的送科技下乡等活动。
(二)职责要求
1、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培训授课的关系,能满足农民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单位的任务安排;
2、认真备课,能熟练应用多媒体讲课技术,准确传授知识,规范技术操作,指导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经营实践中遇到的难题;
3、根据农民培训管理部门安排,进行相关教学管理,完成有关培训绩效评定工作;
4、积极探索适应农民认知特点的培训模式,努力提高讲课效果和培训质量。
三、入库教师行为规范
1、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尊重学员,用语文明;
2、技术指导服务及时,解答耐心周到;一般技术问题当场予以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在两日内予以答复;
四、师资入库程序
1、组织申报。自愿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由本人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入库师资推荐表》(附件1)。
2、审核确定。市农林局按照入库师资条件并根据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际需要,进行遴选,确定入库师资名单,经网上公示一周后,建立溧阳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并报省、市农委备案。
五、师资库管理
1、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师资库的管理工作并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
2、农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培训工作需要及时增加入库师资,对不能胜任工作或存在突出问题者即时进行调整。对入库教师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核并公示。
3、培训组织单位按相应规定及标准支付培训师资的讲课、食宿、交通等费用。
请各单位于2015年8月30日前将入库师资推荐表(附件2)、入库师资情况表(附件2)报送溧阳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同时上报电子件)。
联系人:庄一龙,联系电话:87208757 18961271890
邮箱:jsly2009@126.com。
附件: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入库师资推荐表
2.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入库师资情况表
溧阳市农林局
2015年8月21日
附件1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入库师资推荐表
姓名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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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民族
出生地
职 务
职称
学 历
学 位
毕 业
院 校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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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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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现工作单 位
现 从 事
通 讯
地 址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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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主要成果或工作业绩
授课
专长
授课课目:
主要授课内容: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盖章:
附件2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入库师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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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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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从事专业
主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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