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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实施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分局):
根据省农委、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下达2014年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任务与资金的通知》(苏农计〔2014〕76号 苏财农〔2014〕155号)、溧阳市2014年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和分解到各实施镇的培育任务,各实施镇已完成培育任务,通过培训、考试,354人达到获证要求,获证率达100%。现将培育、获证情况通报如下:
镇 名
任务数(人)
培育人数(人)
可获证人数(人)
溧城镇
65
戴埠镇
40
竹箦镇
60
62
上兴镇
南渡镇
社渚镇
67
合 计
350
354
现根据培训及获证情况,将培训资金下达到各实施镇,要求各实施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使用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培训资金。
特此通报。
溧阳市农林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