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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索 引 号:
014143416/2015-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产生日期:
2015-07-02
发布日期:
2015-07-02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2015年半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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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溧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6月)
2015年上半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以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为契机,深化改革、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为实现年度责任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统计,1—5月,全市共出生1956人,出生率2.39‰,人口自然增长率0.2‰,计划生育率99.95%。
一、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强化目标责任制管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人口计生工作全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组织召开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认真总结了2014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研究部署了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对2014年目标管理优胜单位进行了表彰。市政府对各镇和市各相关部门下达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任务,加强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加强经费保障。市镇两级不断加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经费投入,全市人口计生经费按省考核要求足额到位,确保了人口计生事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财政预算市、镇两级共投入人口计生经费1716万余元。
推进综合治理。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职能部门,坚持“党政领导、部门协作、优势互补、各负其责”的工作方针,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企业持证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及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等方面,严格履行职责,强化综合治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服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人口计生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切实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利用各镇、村(居)公示栏,及时公示照顾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一次性奖励等申报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今年上半年全市新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全部登报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规范便民维权事项。继续实施好“单独两孩”生育政策,保证政策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精简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及服务效能。今年1-5月,共办理照顾再生育946例,其中单独两孩660例。畅通“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半年来信访工作情况平稳,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66件,其中来信5件,来电22件,个人来访38件,电子访1件,全部化解回复结案,没有出现越级上访案件和群众纠纷事件。
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按照征收社会抚养费要求,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坚持依法征收,规范运作程序,全额上缴国库,强化检查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机制。今年1—6月初,共开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112份,无一例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落实计生优先优惠政策。规范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市今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1353人,变更127人,目前全市累计享受奖励扶助人员达到12162人;新增特别扶助对象65人,变更8人,累计享受820人;新增一次性奖励对象3619人,拟送税务代征3307人(含往年未征到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累计享受379人。
关爱帮扶计生特殊家庭。今年上半年新增失独家庭13户、失独对象20人,目前累计失独家庭330户、失独对象544人。继续推进“心灵家园工程”志愿行动和“生育关怀行动”,召开“叙说心语—心灵沟通恳谈会”,关心关爱计生特殊家庭,真正打开群众家门、走进群众心门。针对计生特殊家庭心灵创伤较重的特殊性,借助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开展健康心理团体辅导和“一对一”指导,促进他们重树生活信心。
(四)大力推进幸福家庭建设
继续开展幸福家庭志愿服务活动。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新农村新家庭计划为抓手,扎实推进幸福家庭建设。根据原省人口计生委部署的“十二五”幸福家庭十大行动要求,结合市关于“学雷锋好榜样——志愿有我,文明溧阳”活动,动员组织志愿者,面向全社会,积极开展家庭文化宣传服务和对育龄群众开展生殖保健服务活动,组织“幸福家庭”志愿者队伍参加全市的科普宣传活动。
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和风险筛查工作,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机制,探索建立计生自主、计卫联合等不同模式的工作机制,满足群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求,利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赠送新婚大礼包3000余份。按照全市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0%以上的要求完成任务,1-5月,完成村级自查2220人次、镇级系统筛查2180人次、市级健康检查2100人次,检查发现高风险对象230例,超额完成阶段工作任务。认真实施江苏省优生优育公共服务网络平台项目,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260对不孕不育夫妇情况调查,开展心身治疗80人次。
(五)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怀关爱专项行动。召开流动人口协管员、村居计生干部会议,充分做好信息采集、信息变更等基础工作;因地制宜开展流动人口系列宣传活动及孕情监测服务,全市共为257名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孕检服务,发放避孕药具300多盒;开展证件验审服务及生产生活服务,共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15份、验证1000多人次、发放催办单500多份。
继续开展流动人口示范市场创建工作。加强与综治办、工商、公安及商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全市集贸市场进行再次督导,进一步掌握市场内组织网络建设、阵地布置、活动台账等情况,从而整改不足,强化市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严格对照创建标准进行完善。
开展流动人口留守儿童助学活动。全面实施留守儿童助学工作,各镇开展留守儿童学习班,邀请在校大学生及大学生村官,为留守儿童提供教学辅导,并联合卫生院举办留守儿童夏季疾病预防知识培训班,对村居现有的文化图书角、乒乓球室、象棋室等学习娱乐设施,全面向留守儿童开放。
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及全员跨省个案核查工作。溧城镇和天目湖镇作为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的样本点,按时按量、按要求开展了流动人口数据调查、流动人口花名册及调查员编制、样本点抽样、调查问卷培训、入户调查、问卷进机等一系列工作。对照国家《关于开展全员跨省流动人口个案信息核查工作的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1994条信息的核查,并补充完善流动人口入库信息,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同时,继续抓好2.0系统部门信息共享的信息核查工作。
(六)提高队伍能力素质
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全市镇、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基本情况调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镇、村(居)计生干部的培训和指导,分层次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继续组织好“一证三师”(生殖健康咨询师资格证、执业医师、统计师、社工师)培训考试。围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下基层,深入调查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改进工作作风。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开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溧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全市人口计生干部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展现新作为。抓好“学习型、创新型、效能型”机关建设和人口计生系统作风行风建设,发扬学习、务实、创新、高效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全系统计生干部争先创优意识和服务意识,在求实效上下功夫。
二、2015年下半年工作打算
2015年下半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地位不动摇,把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根本目的,积极推进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构建人口计生长效工作机制,圆满完成年度各项责任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强化依法行政,推进便民维权
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严格按照今年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要求,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加大对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和管理,对违法生育对象,做到立案调查、作出决定、送达执行“三及时”,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到位;对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但拒不缴纳的,坚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严格执法监督,坚决杜绝侵权行为和恶性事件发生。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继续加强对村、社区计生干部的培训,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提高计生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办理照顾生育审批,杜绝基层弄虚作假错审错批现象发生,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基层工作规范化。完善人口计生信访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信访分析预警预判,有效预防和积极化解矛盾。
(二)强化民生保障,落实奖励惠民
做好奖扶特扶工作。继续做好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公益金、一次性奖励等利益导向工作,严格执行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政策,重点做好60周岁以上持证城镇无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进社保的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奖励金兑现工作。加强税务代征力度,着力解决挂靠退休职工、倒闭企业职工的一次性奖励金兑现问题。
关爱计生特殊家庭。依托“春晖家园”阵地、“幸福家庭志愿者”队伍,通过召开“爱心座谈会”、上门做好“爱心服务”等形式,了解掌握他们的实际情况与需求,为失独家庭老人提供法律、保健、心理、生活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举办计生特殊家庭沟通技能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计生干部的能力水平。
(三)强化优质服务,拓展服务内涵
继续开展孕优项目。继续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教育和风险筛查工作,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机制,探索建立计生自主、计卫联合等不同模式的工作机制,满足群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求,完成全市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达90%的目标任务。
继续推进“幸福家庭健康促进计划”。继续推进“幸福家庭健康促进计划”,深化“2+X”服务内涵。形成儿童早期发展、青春健康援助、老年健康保健等家庭服务新模式,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推进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的标准化工作,指导群众自主、知情、负责任地选择避孕节育方法,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建立随访服务与避孕药具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开展规范化随访服务。
(四)强化综合治理,推进均等服务
以居住证制度为契机巩固均等化服务。根据常政办发(2014)129号《关于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通知》要求,督促各镇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及证件更换工作,进一步巩固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服务,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各类服务。
以各类关爱平台为载体深化关怀行动。继续以“多代屋”、“心愿树爱心工作站”、“留守儿童关爱平台”等各类关爱平台为载体,充分发挥带动效应和服务效应,通过多种形式为流动育龄妇女,留守儿童、困难家庭等对象提供关怀关爱服务,进一步深化关怀行动开展。
以示范市场创建为抓手强化综合治理。对创建成功的二个流动人口示范市场进行后续服务管理,并以此为抓手,加强流动人口聚集地的市场、企业的综合治理,完善信息登记、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等系列工作,免费为3000名以上流动人口提供健康检查。对市内自动取套网点进行维护排查,计划再增设刷二代身份证自动取套机网点。
(五)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提高优质服务能力。坚持以工作需求为导向,本着“履行职责、优化效能”的原则,继续抓好人口计生局机关干部职工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交流和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市、镇、村(居)人口计生干部培训班,组织参加“一证三师”培训和考试,提升计生干部业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加强行风作风建设。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教育,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引导广大人口计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夯实全市人口计生干部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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