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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我市自2012年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以来,全市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化工企业和470家工矿商贸企业通过了达标验收。全市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但也发现少数企业创建后安全管理滑坡严重,不少隐患重现。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巩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从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企业中抽取20家(每个镇2家企业)开展检查。
二、检查时间
4月—6月
三、检查内容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后的安全生产状况,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及其整改落实情况,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后自评开展及持续改进情况。
四、检查人员
局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各相关行业专家
五、检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镇(区)要成立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小组,把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环节来抓。
(二)开展自查。各镇(区)要督促辖区内标准化达标企业于4月10日前按照行业评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收集汇总自评报告,督促企业整改在自评中发现的问题。
(三)加强监督。各镇(区)要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企业对实施标准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促进事故预防。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该排除的要立即排除,该责令改正的要责令改正,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要实施处罚,通过教育和执法的手段,巩固成果,规范管理,保障安全。
联系人:杨旭;电话:0519-87037603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