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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镇(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5-00013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2015〕6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5-03-24 发布日期:2015-03-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度镇(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溧安〔2015〕6号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为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政府与各镇(区)签订的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现就2015年度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详见附件《2015年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考核组织

    市安委会负责对全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领导。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对全市各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法

    市安委会办公室于年底采用听汇报、查台账、看现场的方式对各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镇(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得分为百分制,考核评分细则总分为100分,另设有加分项。评分采用扣分和加分方法,各项达标不扣分;未达标扣分,直至该项标准分扣完为止。年度目标考核综合评定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综合评定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90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75分以下的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加分: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年内受到常州市以上表彰的,每次加2分;二是在溧阳市安全生产方面的会议上介绍工作经验的,每次加0.5分,在常州市范围内加1分,最高加2分;三是镇(区)政府安全生产投入比上年度增加20%以上的,加2分;四是辖区内企业在本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中通过一级或二级达标的,有1家加1分。

    四、考核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方法、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是完成市政府提出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有效抓手。各镇(区)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从落实依法治安、“保一方平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细则》要求,确保目标管理取得实效。

    2、强化责任,严格标准。各镇(区)要深入调研、认真总结、落实责任,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真正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把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岗位。各考核负责部门要按照《细则》要求,严格掌握标准,严肃认真组织考核,真正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卫生监管等工作作为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基础水平的重要抓手,认真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3、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各镇(区)要积极研究和探索本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持续推进的有效办法,依据《细则》,对照检查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质量。要勇于创新,不断总结,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确保我市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附件:2015年溧阳市镇(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分细则。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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