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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电〔2015〕4号)转发你们,请各镇(区)和各行业(领域)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20150428162603_9467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