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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2015〕19号)转发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迅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问题、采取对策措施,全力确保我市夏季安全生产。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及冶金工贸、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及人员密集场所、夏季用电等安全监管。同时,要结合常州市安委会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导的通知》(常安〔2015〕11号)和常州市安委办近期转发的《省安委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苏安办〔2015〕2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全面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6月2日
20150527093207_9373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