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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291/2015-0003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安〔2015〕16号 发布机构:安监局
产生日期:2015-06-17 发布日期:2015-06-1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市安委会关于印发《2015年“安全生产月” 宣传咨询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溧安〔201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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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溧阳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溧安〔2015〕13号)要求,着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全民安全意识,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动员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现将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积极筹备、广泛发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全力推动安全文化建设,强化社会“全员”的安全意识,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三、举办单位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活动时间

6月16日(周二)上午9:00至11:00。

五、活动地点

市汽车总站站前广场。

六、活动内容

面向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活动现场设立咨询台,向市民提供安全生产咨询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公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七、参加单位

市住建委、人社局、交通运输局、药监局、质监局、农林局、气象局、交巡警大队、消防大队、供电公司、水务公司、安顺燃气公司、液化气站。

八、职责分工

(1)市安监局负责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活动场所、用电保障、桌椅的准备和摆放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两只氢气球、一只拱形门的摆放和竖幅标语(标题: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4)市移动公司负责提供座椅和搭建移动式遮阳棚15套。

(5)参加咨询日活动的单位摆放安全生产宣传展板4-6块。展版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应急科普知识、安全小知识、安全图片、安全书法等。同时,欢迎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制作展板,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6)现场设立6个咨询台,1个举报台:

公共安全咨询台由市安监局、人社局、药监局负责;

交通安全咨询台由市交通运输局、农林局、交巡警大队负责;

消防安全咨询台由市消防大队负责;

特种设备安全咨询台由市质监局负责;

建筑房屋安全咨询台由市住建委负责;

生活安全咨询台由市气象局、供电公司、水务公司、安顺燃气公司、液化气站负责;

事故隐患举报台由市安监局负责。

九、活动要求

(一)请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相关单位于6月11日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市安委办;

(二)请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的各单位负责人和宣传咨询工作人员于6月16日上午8:30前到位;

    (三)各单位的宣传咨询组由1名领导带队,至少1名工作人员组成,咨询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

(四)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自行准备相关的宣传挂图及安全生产宣传资料(至少准备500份资料);

(五)宣传咨询日活动于上午11:00结束,结束后各单位自行撤离现场;

(六)市安监局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宣传咨询日活动。

市安委办联系人:潘钰杰;电话:0519-87037603;

邮箱:liyangajj@163.com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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