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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常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粉尘作业和使用场所防范粉尘爆炸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常安办〔2015〕1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于2015年10月10前将相关检查情况,报送市安委办。
联系人:高翔;电话:0519-87037605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7月20日
常安办[15]18号-20150717143510.epu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