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安委办:
现将常州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常安办[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镇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及其入驻经营企业,并督促其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完成自查整改、报告工作。请于8月30日前将书面总结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市场基本情况表》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宋超;联系电话:87037606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9日
58.216.140.92_waoscz_wenjian_UploadFile_常安办[15]21号-201508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