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镇(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中队:
为进一步督促工贸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现象,根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决定开展溧阳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避免盲目施救,遏制事故多发态势。
二、主要内容
各镇区要对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行确认。
1.摸清辖区内工贸企业有限空间情况,督促企业建立管理台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有限空间作业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审批表可参考附件3)。
2.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作业安全负主体责任。
3.要求企业对所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基本安全知识,具备有限空间作业的技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区安监中队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将本文转发至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要求企业人认真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并填写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排查表》报中队备案。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镇区安监中队要将有限空间作业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的各项具体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零容忍,立即责令整改,并依据《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
请各镇区于11月30前将附件2《有限空间作业基础情况表》报送至市安监局,联系人:高翔;联系电话87037605。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排查表
2.有限空间作业基础情况表
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溧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1
有限空间作业排查表
填表企业: 填表时间:
序号
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名称
作业区域
作业内容
涉及设备数量
注:此表由企业填写,报当地安监中队备案。
附件2
有限空间作业基础情况表
镇区:
企业名称
所属行业
企业规模
员工总数
涉及有限空间人数
法人代表
安全负责人
姓名
手机号码
注:此表由各镇(区)安监中队填写,并报溧阳市安监局备案。
附件3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工作内容:
作业地点:
作业单位:
作业负责人:
安全监护人:
作业人员:
作业时间: 月 日 时 分 至 月 日 时 分
安全措施
主要内容
确认人签字
1
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2
氧气浓度、有害气体检测
3
通风措施
4
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5
照明措施
6
应急器材配备
7
现场监护
8
其他补充措施
作业安全条件及措施确认:
作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企业授权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签发人: 年 月 日
(此表一式二份,第一联审批部门保留,第二联作业单位保留)
注:该审批表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且要求审批部门存档时间至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