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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市计量所:
为规范端午期间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全省计量工作要点》和全市计量工作部署要求,溧阳质监局决定在2015年二季度开展溧阳地区流通领域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市范围内销售的米、食用植物油、茶叶、粽子、乳制品、小食品、调味品、保健品8类定量包装商品。抽查检验不少于80批次。抽查检验应保证每类商品全覆盖,并达到一定比例。获得“C”标志的商品免于本次检查。
二、承检机构
溧阳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三、检查时间
6月1日至7月10日。
四、检查要求
1、被检查单位应按计量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以保证检查工作能顺利进行。
2、市计量所应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抽样检验,保证抽查质量。抽查检验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为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增强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对净含量检验不合格的,市计量所应及时将不合格报告上报计量行政部门。以便计量行政部门及时向企业下发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并督促整改。对严重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4、请市计量所在7月15日前将检查结果(包括汇总表、不合格企业名单、不合格报告、抽样单、数据库汇总表)报送溧阳质监局标准计量科。
附件: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汇总表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常州市溧阳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