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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度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686/2015-00009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市监〔2015〕11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2015-09-08 发布日期:2015-09-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江苏省计量工作要点》和全市计量工作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度定量包装产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
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度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的通知
溧市监〔2015〕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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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分局、计量所、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2015年江苏省计量工作要点》和全市计量工作部署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15年下半年度定量包装产品和商品包装计量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检查米、食用植物油、酒、肉类制品、油漆、涂料、电线电缆等七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抽查检验批不少于50批次;
    2、检查月饼、糕点类、肉类制品、电线电缆类定量包装商品和预包装商品(水产品、肉制品、禽类制品)的销售企业,两种包装商品的抽查检验批分别不少于40批次和10批次。
    二、承检机构
    溧阳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三、检查时间
    9月12日至12月10日
    四、检查要求
    1、抽查检验应保证每类商品全覆盖,并达到一定比例。获得“C”标志的商品免于本次检查。
    2、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由各市场监管分局配合,承检机构参加。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进行抽样检验,保证抽查质量。抽查检验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为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增强商品计量监督管理的有效性。
    3、对净含量检验不合格的,承检机构应及时将不合格报告上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科,以便及时向企业下发计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通知书,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并督促整改。对严重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将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4、承检机构应于9月26日前将对食品类销售单位的检查结果(包括汇总表、不合格企业名单、不合格报告、抽样单、数据库汇总表)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计量科;其他的检查结果在12月15日前上报。
    附件:1.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汇总表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查不合格企业名单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8日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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