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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安〔2015〕33号)、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质监特函〔2015〕1032号),以及常州市、溧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决定于9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依法打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堵塞安全监管漏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摸清全市特种设备基本情况和安全状况,健全监管基础档案和数据库,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三)监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依法加强规范管理。 (四)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监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自查自纠并及时整改到位,完善应急预案。 (五)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六)推进行业、企业自律,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深化社会宣传,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保障水平。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深化开展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继续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对在用电梯进行隐患和风险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督促电梯制造单位对所制造电梯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提供技术帮助和指导,发现有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及时主动报告,对有存在系统性缺陷的要采取召回措施消除隐患。在用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单位逐台自查的基础上,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逐台建档,督促使用单位逐台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日常维护和检查、现场操作记录、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应急演练和处置等是否落实并符合要求。对安全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大型游乐设施,通报地方政府,发挥政府作用,协调各方力量,推动落实措施予以解决。 (三)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以天然气加气站、油气罐区、冷库、锅炉、气瓶充装单位等场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为重点检查对象,从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本体安全和作业人员资质及培训三个方面开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无法完成整改的,应责令停止使用。 (四)各分局加强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摸清管辖范围内叉车的确切数量,以及叉车的具体情况,逐台建立叉车使用台账。对于违法使用叉车但可以整改的,协调提供政策及技术支持,确保叉车尽早领证合法使用;对于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到位的非法叉车,坚决予以取缔。 (五)开展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作。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工作,对辖区内相关企业实施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分析,开展实施效果评估,提升相关工作成效。 四、实施步骤 (一)现场检查阶段(9月1日-10月31日) 现场安全检查分三个检查小组开展工作,每个检查小组由特监科监察人员、稽查大队持证人员、检验检测中心人员和相关分局人员组成(具体分组检查表附后)。围绕工作目标,对照检查范围、内容和各类特种设备现场检查规范,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二)督查整改阶段(11月1日-30日) 对前期检查中发现问题还未完成整改的特种设备要集中攻坚、综合治理、力争完成整治工作。对于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仍无法落实整改的特种设备,要依法予以封停,同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提请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责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提出工作建议。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做好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局长方学军任组长、副局长刘北辰任副组长,成员包括特监科、稽查大队、特检院相关人员,特监科负责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分局要安排专人参与检查,做好配合工作。要牢固树立“管行业就要管安全”的理念,切实增强监管责任意识,结合当前机构改革工作,以开展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促进人员磨合、完善监管体系、推动工作开展。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严格执法检查工作责任制,强化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特设备安全风险,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标本兼治,长效管理。要把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与年内特种设备监管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及时提炼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将之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对安全大检查和专项行动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鼓励举报安全隐患,齐抓共管,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分组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10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