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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有效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本部门相关工作,经局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局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 成立领导机构 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文明城市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余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分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 专项行动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围绕“城市建设提升工程、城市管理精细工程、城市素质文明工程、民生实事惠民工程”四大工程,根据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行动分工,我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集贸市场整治、“五小”行业整治、商场超市整治、饭店宾馆整治、药店零售企业整治、公益广告宣传、窗口行业整治、诚信建设工作等9项专项行动。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要求见附件1。 三、 相关要求 (一)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近阶段市委市政府重中之重工作,市里多次召集会议部署落实创建工作,市各责任部门牵头落实创建目标要求,我局作为创建配合部门,管理范围广,监管任务重,请局各责任部门统筹兼顾各项工作,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近阶段的中心工作来抓。 (二) 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各责任部门对照《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明确管理目标,细化管理要求,将各项目标要求责任到人,责任部门负责人要亲历亲为,抓好工作督查和落实,各责任部门将任务分解情况于11月13日前以表格形式报办公室。 (三) 优化机制,形成合力。 建立工作汇报机制,各责任单位每周五将一周工作以书面形式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每周形成情况通报,查漏补缺;建立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涉及的目标任务全部纳入对责任单位的年度考核,对创建工作进行动态管理和长效管理;建立工作督查机制,领导小组根据创建工作时序进度安排工作督查,对标找差;建立宣传机制,各单位及时上报工作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创建工作中所做的特色亮点工作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四) 明确职责,责任追究。 市委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溧阳市创建文明城市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内容,按照责任分解,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市局与各责任部门签订创建文明城市责任书,请各责任部门按要求抓好落实,对于工作失职、缺位,目标要求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溧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奖惩办法》等规定处理。
附件: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1日
文明城市创建专项行动任务分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