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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溧阳市城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溧阳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报告书》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江苏省、常州市及溧阳市相关发展规划、选址合理。在确保《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确定的工程内容在溧阳市溧城镇礼诗圩村、黄墟村进行建设,总面积占地7000亩,其中白芹种植区4000亩,草莓种植区3000亩。
本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期
1.根据《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方法》及本《报告书》要求,落实施工期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
2.含有淤泥的施工废水须经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就近排入污水管道。
3.加强施工期噪声监督管理,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和作业时间,施工时应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并采取隔声、吸音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禁止在夜间(22:00~6:00)进行强噪声机械施工作业,避免对居民等产生影响,如需夜间施工,须到我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尽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设置固废临时贮存设施。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从生产、运输、堆放等各环节采取措施,减少撒落,及时打扫,及时清运,避免污染环境。
二、营运期
1.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当地生活污水排放体系。
2. 池塘排污物送至项目有机肥池做有机肥使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集中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必须定期向我局汇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项目竣工试运行须报我局,试运行期满前按规定向我局申办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本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溧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