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你单位报批的《溧阳市兴达机械有限公司轴、辊、造纸机及配件制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戴埠镇规划、选址合理。在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尤其是pg6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及以新带老措施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同意你公司轴、辊、造纸机及配件制造扩建项目按照《报告表》中确定的内容在溧阳市戴埠镇东大街119-2号进行建设。建设内容:扩建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建成后新增轴、辊、造纸机及配件100套/年。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 按照“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内自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田作灌溉用水,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进戴埠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溧戴河。
2.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对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及非甲烷总烃,必须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增设换气扇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对整个厂区合理布局、统一规划。机械设备布置在车间东侧和南侧,远离居民区;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及工作车间密闭等措施;厂区西侧和北侧种植高大乔木,进行绿化吸声等措施,确保项目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不得对周边的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机加工工序产生的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5.生产过程不得涉及电镀、酸洗、磷化、油漆工序。
6.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持续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7.本扩建项目须设置以经合理布局后的精加工工段边界向四周5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内应严格土地利用审批,严禁在该范围内建设居民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8.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可设置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接管口各1个;可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各1个。
三、本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近期回用,不申请总量;接管后向溧阳市环保局申请总量,在戴埠镇污水处理厂批复的总量内平衡。
2.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计总量。
3.固体废物排放总量:零排放。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必须定期向我局汇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
项目须经我局核准后方可投入试生产,并在试生产期(三个月)内,经我局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