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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溧阳市燕山新村和西园新村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作出审
批意见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符合溧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并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防护、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建议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确定的内容实施。项目总投资2381.3万元,建设周期为4个月。
建设内容:项目共计2个改造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总面积为11.5ha,其中燕山南村及周边约为7.5ha,西园新村及周边约为4.0ha。改造管道总长度约为13.067km,其中DN225管道长度为6.274 km,DN300管道长度为5.296km,DN400管道长度为0.296 km,DN500管道长度为1.104 km,DN600管道长度为0.124 km。
二、本项目须严格按排水专项规划及市政规划要求进行建设。选址必须科学合理,取土场、临时材料场、存渣场、弃渣场选址尽量少用、不用耕地;尽量减少对周边的生产、生活设施的影响。
三、建设期间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管道闭水试验废水经污水管网排至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邻近单位厕所经市政管网排至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根据《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方法》及本《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措施。针对堆场扬尘控制方面,你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溧阳市建筑工地和堆场扬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14]26号)中相关要求落实防治措施,确保符合《溧阳市堆场扬尘整治标准》。
3.合理安排施工场地与时间,场地布置尽量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减少噪声和振动对居民的影响;选用先进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及工艺,并采取隔声、吸音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规定的排放限值。夜间10点至次日凌晨6点不得从事高噪声机械作业,因工艺等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施工的须报我局批准,并做好居民的沟通工作。中高考期间按县级以上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严格实施,禁止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施工作业。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尽量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及时清运,不得排入水体。
5.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排水管网泄漏预警机制,强化营运期风险防范管理,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危害。
6.临时占地在工程结束后应及时采取复垦、生态修复等措施,减少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必须定期向我局汇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环境监察大队将不定期的组织检查。
五、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五年。本项目五年后方开工建设或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