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你单位报批的《溧阳市欣宇机械厂新建生物质颗粒机配件金加工及装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符合南渡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并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你单位新建生物质颗粒机配件金加工及装配项目按照《报告表》中确定的内容在溧阳市南渡镇上路桥村86号进行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建设内容:年产30台生物质颗粒机。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贯彻“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2.严格按《报告表》中相关要求落实各类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对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必须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增设换气扇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对整个厂区合理布局、统一规划。采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减振及工作车间密闭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不得对周边的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做到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并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生产过程不得涉及电镀、酸洗、磷化、油漆工序。
6.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持续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7.本项目设置以焊接区向外50m范围区域的卫生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内应严格土地利用审批,严禁在该范围内建设居民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8.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可设置雨水排放口1个;可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1个。
三、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计总量。
2.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计总量。
3.固体废物排放总量:零排放。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必须定期向我局汇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环境监察大队将不定期的组织检查。
项目须经我局核准后方可投入试生产,并在试生产期(三个月)内,经我局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