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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批的《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力电缆连接件和GIL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结论,在符合国家及江苏省产业政策、符合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北区总体发展规划及土地利用、并确保《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全部落实到位的前提下,你公司电力电缆连接件和GIL扩产项目按照《报告表》中确定的内容在溧阳市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进行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建设内容:年产中低压电缆连接件15600套、高压超高压电缆连接件3900套、接地箱1815只、超特高压GIL套管18只、超特高压GIL线路1500米。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管理过程中必须贯彻“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完善厂区排水管网。清洗工序须使用不含氮、磷的洗洁精,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严格按《报告表》中相关要求落实各类废气收集及治理措施。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5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3.对厂区合理布局、统一规划,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表1中规定的3类标准,不得对周边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废暂存场所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做到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并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切削液、废无尘纸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X光等涉及放射性同位素和电磁辐射的设施需作专项申报和评价, 不在本许可的范围内,请向有权环保部门办理相应的许可手续。
6.生产过程不得涉及电镀、酸洗、磷化、油漆工序。
7.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持续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8.本项目以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源向四周100m范围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在此防护距离内应严格土地利用审批,严禁在该范围内建设居民区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9.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可设置雨水排放口和污水接管口各1个;可设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和危险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各1个。
三、本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为:
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接管废水量3683m3/a,其中COD≤1.278t/a、SS≤1.082t/a、氨氮≤0.086t/a、TN≤0.121t/a、TP≤0.010t/a、石油类≤0.005t/a、LAS≤0.002t/a。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内平衡。
2.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计总量。
3.固体废物排放总量:零排放。
四、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必须定期向我局汇报项目建设进度及污染防治设施的落实情况。溧阳市环境监察大队将不定期的组织检查。
项目经我局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本批复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