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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市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溧政办发[2014]51号)要求和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5年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溧财预[2015]3号)要求,现将市旅游局和所属事业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并作如下说明。
一、 单位概况:
市旅游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机关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为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溧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旅游业法规、政策和标准;拟定全市旅游发展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旅游工作。
(2)拟定全市旅游发展战略,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负责全市旅游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
(3)拟定全市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市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庆和旅游会展活动;组织协调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工农业旅游工作。
(4)负责全市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消费者投诉;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5)监督检查全市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和旅游客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6)拟定全市旅游人才培养规划,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制度。
(7)对需要由旅游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支持的旅游开发、项目建设,进行调查认证。提出旅游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管理。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旅游事业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
2、内设机构设置
旅游局内设机构共有4个:办公室、质量管理科、市场开发科、规划发展科(乡村旅游管理科)。
3、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5年工作主题是“旅游北进”。一是通过“旅游北进”战略的实施,加快溧阳“全域一体、全国一流”旅游目的地的建设。二是实现旅游发展高质量的稳定增长。淡化接待国内外游客人次、旅游总收入等数量指标,强化游客平均逗留时间、过夜游客比例、游客人均消费等质量指标。
(一)北部主要抓:
(1)瓦屋山创建国家汽车露营基地、国家4A级旅游景区。做好瓦屋山旅游项目招商和实施工作,启动服务区建设,以瓦屋山汽车运动城建设为主体,创建国家汽车露营基地、省级自驾游基地,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创建设省级旅游度假区打基础。
(2)曹山启动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为建设“国际慢城”打基础;
(3)新四军纪念馆完成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加快国防园建设,推动水西红色旅游区的崛起。
(二)南部主要抓:
(1)天目湖旅游集聚区建设。巩固天目湖“三区同创”成果,加快环沙河水库的旅游集聚区建设,在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实现“四个提升”:旅游产品提升,发展理念提升,品牌形象提升,产业带动力提升。
(2)横涧乡村旅游集聚区建设。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横涧小镇为主要支撑节点,串珠成链,着力打造精品乡村旅游环线:耕莘颐园-南山花园-乾龙养生谷-吴楚农耕文化园-横涧小镇-深溪岕-李家园村-欣龙生态园-横涧小镇,提升南山区域乡村旅游的休闲、度假品位。
(三)旅游接待人次稳步递增
力争实现接待国内外游客14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145亿元的目标。
(四)扎实推进全市重点旅游项目建设
全市明年力争完成旅游重点项目投资8亿元。推进天目湖、南山、曹山及瓦屋山等区域自行车休闲系统建设;推进自驾游营地、房车营地等时尚化、个性化特色产品建设,全面提升溧阳旅游产品吸引力。
(五)加大旅游形象宣传力度
创新节庆手段,以“天目湖—日月潭”合作交流为主题,办好第十届天目湖旅游节;指导相关镇区、旅游企业举好旅游节庆活动。加大旅游促销力度,拓展溧阳旅游客源市场。提升智慧旅游作用,用好微信营销等渠道,进一步提高天目湖品牌知名度。
(六)抓好旅游管理基础建设
加强行业管理和行风建设;加大安全执法力度,全年开展旅游执法检查和安全检查3次以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服务理念。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旅游服务体系,全方位地满足消费个性化、多维度的旅游需求,提高游客回头率、市场美誉度。加强旅游行业培训,重点组织旅游企业负责人和各乡镇分管领导的提升培训。指导各旅游区管委会在规划建设、旅游管理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通过各行各业积极融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建设“全国一流、全域一体”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二、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包含溧阳市旅游局、溧阳市旅游执法大队的收支情况。
1、2015年收入预算263.68万元,为财政拨款收入。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2、2015年支出预算263.68万元,具体为:
(1)按功能分类为行政运行134.57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129.11万元。
(2)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为基本支出168.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4万元;项目支出94.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4.8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主要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2015年财政拨款预算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用3.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参加上级旅游局组织的国际旅交会和国外考察学习活动,开展旅游推介宣传活动和学习发达国家在旅游市场营销方面的先进经验,提升我市旅游市场促销的整体水平。
(2)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为1.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长25%。主要原因是创建天目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3)公务用车费购置及运行费
已车改,无公务用车费购置及运行费。
附件:一、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
三、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件一: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部门收支预算表.xlsx
附件二: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统计表.tmp.xls
附件三: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附件四:2015年溧阳市旅游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