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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对旅游业发展的引导作用,确保全市重点旅游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市旅游引导资金使用方向及原则,市旅游局对申请使用旅游引导资金项目,按市旅游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核,并经市旅指委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后,现下达2015年度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旅游发展引导资金专门由于扶持旅游业的重点项目、规划编制、旅游人才培训及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等,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式全部采取无偿补助方式。具体补助金额见附表。
2.各项目实施单位到市财政局(企业科)办理引导资金的拨款手续。引导资金要专款专用。
3.市旅游、财政等部门将对旅游引导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凡实施情况较差的,将收回专项资金,并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
附:2015年度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计划补助单位表(第一批)
溧 阳 市 旅 游 局 溧 阳 市 财 政 局
2015年8月6日
附:
2015年度旅游发展引导资金计划补助单位表(第一批)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金额
1
第十一届天目湖旅游节开幕式暨“村跑溧阳”活动仪式
市旅游局
21万元
2
第四届曹山采摘节
暨日日春杨梅节
15万元
3
溧阳市“十大”经典
徒步线路评选
4万元
4
2015年全市旅游饭店职业技能服务状元大赛暨全国旅游饭店服务行业技能选拔赛
5万元
合计
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