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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由浙江东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溧阳市CX09-03-04地块(金峰.香溪湾北区)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经调查分析,多方案论证,通过了市规划建筑设计评审小组的评审,并按程序公示。该地块位于天目湖大道东侧、罗湾西路北侧,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用地性质:商业、居住用地;
规划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空间、架空层等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701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644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9938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309平方米,社区、托老文体等管理服务设施用房建筑面积1824平方米;
机动车停车位:744个(地上停车169个,地下停车575个)。
现呈报市政府,请予审批。
当否,请复。
2015年9月15日
抄送:市政府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溧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陆宇颖 联系电话:8721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