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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根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由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溧阳市燕山新区燕城大道南侧十三号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经调查分析,多方案论证,通过了市规划建筑设计评审小组的评审,并按程序公示。该地块位于燕山新区内,燕城大道南侧,南大街东侧,宁杭高铁北侧,具体规划指标如下:
规划用地面积:12601平方米;
用地性质:商务用地(B2);
规划建筑面积(不包括地下空间等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8900平方米;
容积率<1.5;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45%;
机动车停车位:189个,其中地上停车13个,地下停车176个。
现呈报市政府,请予审批。
当否,请复。
2015年8月25日
抄送:市政府办、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溧城镇人民政府、燕山新区管委会
(联系人:陆宇颖 联系电话:87214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