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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
天目湖羊只山地块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已于2013年11月12日报市政府批准,为满足合理的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建设单位对不适应市场需求的住房户型做出调整,经审定,调整后的规划建筑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已通过市规划建筑设计评审小组的评审,并按程序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调整内容:户型调整、路网局部微调、地库出入口调整和配套用房风格优化。
具体指标:
1、30亩地块:用地面积20042平方米,建筑面积21044平方米,建筑密度32%,容积率1.05。
2、35.7亩地块:用地面积23822平方米,建筑面积16230.62平方米,建筑密度27.99%,容积率0.68。
现呈报市政府,请予审批。
当否,请复。
附:调整方案指标与原报批方案指标对比表
2015年4月23日
抄送:市政府办、发改委、住建委、国土局、天目湖镇政府
(联系人:陆宇颖 联系电话:87214412)
调整方案指标与原报批方案指标对比表
30亩地块
原报批方案
调整方案
备注
总用地面积
20042 ㎡
总建筑面积
21028.59 ㎡
21044㎡
多15.41㎡,未超建设条件
容积率
1.05
建筑密度
29.92%
32%
多2.08%
35.7亩地块
23822㎡
16499.78㎡
16230.62㎡
少269.16㎡
0.69
0.68
少0.01
26.19%
27.99%
少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