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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规划局2016年部门预算
信息公开
根据溧阳市财政局《关于公开2016年各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信息的通知》要求(溧财预[2016]5号),为做好市规划局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二)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和城乡规划研究工作;(三)协调、指导和推进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四)负责城市、镇规划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等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以及“一书两证”的核发;(五)负责城乡规划测绘、信息化、标准化和科技进步工作,以及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六)负责规划设计、规划测绘的行业管理;(七)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划管理工作,以及招、拍、挂土地的规划条件拟定;(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基层预算单位
溧阳市规划局基层预算单位为:(1)溧阳市规划局(本级),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规划技术科(城市规划测绘管理科)、规划用地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2)溧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无内设机构。(3)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分局,无内设机构。(4)溧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无内设机构。溧阳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无内设机构。
三、2016年规划工作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的要求,围绕“融入常州、接轨南京”的发展战略,把握区域发展态势,以强化规划引领为目标,潜心深化规划编研;以简政放权为抓手,全面改革规划审批机制;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全面优化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规划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规划引领、统筹、协调作用,为实现溧阳新一轮转型发展提供规划保障。
(二)工作重点
2016年将是传承和变革之年,我市城乡发展已从跨越发展步入了精明增长和调整阶段,城乡规划也逐步从增量扩张过渡到存量优化。我们将全面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把握社会发展趋势,捕捉区域机会,把规划研究透,把审批精简化,把服务送上门。2016年市规划局将做好三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规划研究,破解发展难题。通过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构筑城乡发展的区域战略;通过西部产业园区规划研究,打造“接轨南京”的桥头堡;通过长荡湖片区规划研究,打造“融入常州”的新阵地;通过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明确城市发展空间和建设边界。二是推进规划实施,完善城市功能。深化旧城更新规划,确立旧城更新原则;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推动传统古村落的保护进程;优化综合交通等专项规划,提升城市承载力。三是加强规划统筹,推动公共设施的实施,确保公共设施三年行动计划有序推进。
四、市规划局所属基层预算单位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规划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的单位有:溧阳市规划局(本级)属行政机关,经费性质为财政拨款;溧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分局属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全额拨款;溧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属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差额拨款;溧阳市规划局信息中心属事业单位,经费性质为自收自支。
五、市规划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编制情况
1、溧阳市规划局本级:机关行政核定编制数10名,行政附属核定编制数2名;局机关实有人数13名,其中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0名,实有行政附属编制在职人员1名,退休人员2名。
2、溧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4名;实有在职人员4名。
3、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分局: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5名;实有在职人员4名。
4、溧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核定差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5名,实有在职人员15名,退休人员5名。
5、溧阳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7名;实有在职人员7名。
六、市规划局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溧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通知》(溧财预[2015]19号)、《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分类定额标准的通知》(溧财预[2015]20号)等文件编制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和基金预算。经核定:
1、基本支出按核定人员工资和标准编制共计448.07万元;
2、项目支出按政策性项目、经常性项目、一次性项目编制共计222.92万元;
3、政府性基金按城乡规划编制共计1650万元。
第二部分 市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规划局2016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预算编制涵盖溧阳市规划局本级、溧阳市规划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溧阳市规划局天目湖旅游度假区分局、溧阳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溧阳市规划局信息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资金;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培训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一)收入总预算670.99万元,其中:
1、财政拨款510.27万元。
2、上级补助资金160.72万元。
(二)支出总预算670.99万元,其中: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
(1)、培训支出8万元;
(2)、行政运行142.94万元:
(3)、一般行政事务34万元:
(4)、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86.05万元。
2、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
(1)基本支出448.0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2.1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53.76万元,主要用于5家预算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按规定缴纳、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新职工住房补贴、提租补贴、生活补助等支出。
(2)项目支出222.92万元:其中政策性项目支出26万元,经常性项目支出182.92万元,一次性项目支出14万元(其中成本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本部门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650万元,资金来源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50万元。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650万元,其中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费安排的支出1650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万元,为分散采购方式。
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预算情况
溧阳市规划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溧阳市规划局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6年溧阳市规划局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0.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本年度比上年度增加1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研究方面的公务接待等。
溧阳市规划局2016年度会议费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的评审、论证,以及规划项目汇报会等费用。上年度会议费预算数为8.3万元,本年度和上年度一致。
溧阳市规划局2016年度培训费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的评审、论证,以及规划项目汇报会等费用。上年度会议费预算数为8万元,本年度和上年度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即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经费:指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奖金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邮电、印刷、差旅等方面的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1、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9、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10、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11、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12、2016年度溧阳市规划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2016年部门预算 公开表式.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