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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归侨侨眷联合会是中共溧阳市委领导下的一级人民团体,其性质为行政,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在溧阳市南环路18号大楼二楼办公。在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中,经市编委核定行政编制4名(含行政附属编制1名)。现在职实有人员3名,退休人员4名。单位负责人耿伟。财务不独立,其人员工资、福利、公用及业务费用等均在市府办行政科列支。市侨联的基本职能和业务范围以及2015年的工作计划:
一、基本职能和业务范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努力维护全市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排忧解难,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做好稳定国内侨心,争取国外侨心的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2、团结和组织全市归侨、侨眷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教育归侨、侨眷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引导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为我市三个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加强与海外侨胞及其社团的联系,做好海外第二、三代人及新华侨、留学生的工作。利用民间渠道做好宣传工作,推动海内外民间交流与合作,促进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
4、努力开展引资引智工作,积极促进海外华侨、华人来溧进行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事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助海外华侨、华人在国内投资兴办经济实体、文化、卫生与社会公益事业等。
5、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活动。深入了解侨情民意,对国内外的侨情和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重大动向,反映侨界的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制定侨务政策提供依据;积极参政议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
6、加强对基层侨联组织的指导,帮助基层建立侨联组织网络,健全制度,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引导他们正常地开展各项活动。
7、扶持侨资侨属企业的发展,教育和引导他们依法办事,照章纳税,提高管理水平,参与市场竞争;帮助他们协调关系,解决困难,为他们提供服务。
8、根据章程提出市侨联的工作方针、计划和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市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并指导、检查各基层侨联组织贯彻执行情况。
9、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2015年的工作计划:
明年,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常州市委办公室的实施意见,继续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对外开放战略,牢牢抓住服务发展、服务转型升级主线,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团结归侨侨眷、海外侨胞和留学人员,凝心聚力,持续扎实开展好“一个活动”、“四项行动”,同心谱写苏南现代化建设的溧阳篇章。
重点抓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服务中心工作。把经济科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和服务全市经济建设和为侨服务的有效载体,有针对性地为侨胞创业园引进海外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牵线搭桥。力争全年能够引进外资项目2-3个。推介、引荐申报领军型人才5名以上;新增联络海外博士10名以上。
二是召开第七次侨代会暨市侨联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2015年是溧阳市侨联换届之年,也迎来了市侨联成立30周年华诞。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溧阳市侨联紧紧围绕各个历史时期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为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情系家乡,以建设家乡为己任,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明年将召开我市第七次党代会暨市侨联成立30周年纪念大会,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展示成果,凝聚人心,并以此作为推动我市侨务工作向前迈进的良好契机。
三是海外社团工作。充分利用本市海内外侨情资源,提升联系海外侨团、侨社和“四有人物”的工作力度。加强与欧美等地华人社团的联系,不断扩大海外联谊的范围,选择有影响的主流社团和“四有人物”作为重点联系对象,建立密切合作伙伴关系。协助常州市做好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新加坡常州会的筹建工作。成立溧阳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联谊会,协助省溧中成立海外校友会。
四是实施侨爱工程。完善为侨服务机制,大力实施“关爱工程”,造福侨界群众;继续倡导侨商会员、侨界企业家和爱心人士捐资助教活动,组织向光华中学贫困生捐资助学,继续帮助我市困难归侨侨眷家庭学生申请“沈有国助学基金”;落实好重大节日的走访关爱活动。
五是社区侨务工作。贯彻落实省侨办和常州市侨办、侨联社区侨务工作培训和推进会精神,围绕全国示范社区、明星社区创建标准,指导镇(区)开展社区侨务工作。推动社区为侨服务“五有”建设,加强“侨之家”建设,发挥侨界人士特长和优势,更好地实现“良性互动”。
三、2015年度预算 :
2015年度预算收入108.55万元,支出合计108.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8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28.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1.50万元;成本支出0.8万元。其中:
1、 侨联年会费1万元。用于总结全年侨联工作情况,部署下年度工作任务。同时,表彰本年度先进个人和先进侨联小组。
2、 常委及委员活动费3万元。用于召开常委会、常委扩大会;常委及委员参观、学习。
3、 侨商会活动费5.5万元。用于侨、港资企业调研;总结上年度工作情况,部署下年度工作,表彰一批先进侨资企业和侨资企业家。
4、 侨情调研费2万元。每年对侨资侨属企业进行调研和联谊,以便及时掌握我市侨资侨属企业最新情况,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5、 归侨侨眷慰问费2万元。主要用于生活特困户和病、残、亡的归侨侨眷,使他们增加克服困难和战胜病魔的信心和勇气,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6、 对外宣传联络费3万元。主要用于对外通讯联系,印制和邮寄相关宣传品等。
7、 海外接待费12万元。用于接待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
8、 "五侨“联络费3万元。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上级“五侨”部门的联合活动。
9、 指定帮困和重大活动费2万元。用于完成市委、市政府指定的扶贫帮困对象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10、 基层侨联活动费5万元。用于指导、扶持各乡镇侨联开展工作。
11、 招商引资,招贤引智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海外出访和海外统战工作。
附: 1、 本单位2015年度预算编制中无政府性基金项目。
2、 2015度三公经费(招待费)12万元,比上年度稍有增加,主要是2015年度侨代会换届。
2015市侨联部门预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