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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44259/2015-0001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溧依法〔2015〕1号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产生日期:
2015-05-05
发布日期:
2015-05-05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溧依法〔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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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现将《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溧阳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
2015年5月4日
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号)为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法治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相结合,以更高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转变政府职能
1. 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权力运行。落实《溧阳市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溧阳市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强化对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 健全政务服务体系。贯彻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推进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推行标准化管理。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确保政务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运转。整合优化“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功能。
3. 强化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体系,结合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理,逐步解决部门职责交叉事项。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开展扩权强镇工作,进一步深化天目湖镇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开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园内事园内办结”。开展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试点工作,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逐步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政社分开。
4.改进监管方式。转变管理理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和信用约束。建立行政许可审批信息、工商登记信息、企业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和公开。落实《江苏省严重失信黑名单社会公示管理办法(试行)》。构建行政监管、信用管理、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四位一体”综合监管体系。
二、加强制度建设
5. 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编制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做到全程留痕、立卷归档。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开查询系统,扩大社会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途径。探索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的新方法、新机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和定期清理规定,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严格决策程序
6.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完善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5个法定程序,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
7. 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机制,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围绕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要文件政策、重点矛盾纠纷等开展咨询论证和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镇(区)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8. 强化重大决策制约监督。建立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和立卷归档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听证和风险评估制度。明确决策主体、决策实施单位职责,建立完善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实施情况、执行效果进行跟踪检查,选择1-2件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决策事项开展后评估。
四、提高执法水平
9. 开展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市级政府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重点在农林渔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开展部门内部综合执法。深化城市管理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进一步完善市、镇两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推进城市管理、公共卫生、安全生产、资源环境、劳动保障等领域执法重心下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
10. 扩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继续推进园林、规划、公安、交通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加快推动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向镇延伸。健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机关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机制。
11. 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明确实施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的主体、范围、程序和方法。建立区域、领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增强打击违法行为合力。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案件移送制度,提升改造信息共享平台。
12.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调查和取证规则,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理工作,加强执法证件管理,优化办证流程。
1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深入开展行政执法巡查活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日常监管工作的督查考核。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追责制度。科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五、强化监督机制
14. 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定期向同级党委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情况督查、检查。确保群众监督渠道畅通有效,及时依法处理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15.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保障和支持审计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强化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加强对政府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构建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行政监察有机衔接的专门监督格局。
16.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着重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办理流程,规范受理、交办、承办和答复等环节,提高答复质量。深入推进“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体系,拓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功能,逐步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人财物等内部管理事项纳入网上运行系统。
六、化解矛盾纠纷
17.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制度,加强复议决定书的释法说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效率。认真研究《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产生的影响,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队伍和能力建设。落实行政复议机关与审判机关定期交流机制。
18. 深化行政调解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调解工作统计报告分析制度,积极做好行政调解统计报送和阶段总结工作。促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行政调解程序。
19. 依法规范信访秩序。认真落实《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等法规文件。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七、落实保障措施
20. 深化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部署。召开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行部署。贯彻落实《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对照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政府考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1. 大力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认真落实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办公会议每年至少安排四次集体学法活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律立改废释等新情况增加学法次数,重点开展《行政诉讼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等内容的学习。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制度。
22.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机构建设,充实法制工作人员。进一步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法制机构人员培训工作,探索执法监督、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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