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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江苏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参加常州市开展的2015年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应用能力。
二、培训对象
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受委托组织中2015年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坚持理论与实务并重、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原则,以国家、省、市新近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为重点,主要包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政策及要求,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应诉,地方立法及规范性文件管理等。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定于11月25日—27日,共三天。
培训地点: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横山培训中心暨常州国瑞宾馆(地址: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江南路12号。)
五、考试安排
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常州市政府法制办、常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考试。培训期间未经准假缺课一次及以上的,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试不合格并经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不予核发行政执法证件;证件已发者,次年将不予年审。
考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复习题事先在常州市政府法制办网站上公布,请各位学员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加入“溧阳法制在线”QQ群中下载。
六、有关要求
本次培训为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费用(含食宿)按常州市的统一标准为600元/人,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到时办理缴费手续。
请各有关单位妥善处理好工作与培训的关系,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填入《2015年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班报名表》(附件电子稿可在“溧阳法制在线”QQ群中下载,群号:135605437),并于2015年11月18日前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同时请发送一份电子稿至605083248@qq.com),联系人:荀丽雯,联系电话:87880056,传真:87269352。
附件:2015年公共法律知识集中培训班报名表
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