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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市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常州市2015年度辖市区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常法治﹝2015﹞2号)的要求,各镇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须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请各镇、市各部门于12月4日前将本单位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法制办地址:市政府东辅楼四楼。
联系电话:87269352、87880056。
溧阳市依法行政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