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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tachment]47aca2c7[/attachment] (一) 部门预算
1、部门概况
(1)市政府法制办的主要职责是:
第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依法行政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市长办理政府法制工作事项。
第二、统筹规划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拟订市政府年度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第三、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市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部门报送的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听证、论证和专家咨询,并向市政府提出审查报告。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第四、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市级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第五、研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第六、负责对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和动态管理,对行政权力的行使依法实施监督。
第七、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性、适当性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认定工作,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行政调解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组织或者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检查,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协调、指导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工作。
第八、具体指导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等工作。
第九、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协调市政府涉讼法律事务,代理或者参与市政府行政应诉事务,做好行政复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人员的资格管理。
第十、承担市政府法律顾问职责,负责处理市政府有关法律事务,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合法性审查,协调部门之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争议和问题。
第十一、组织开展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组织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对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十二、负责市政府聘请的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的联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务工作。
第十三、承担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负责市政府公开栏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
有两个内设机构和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2)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是:完善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保障政府依法决策;贯彻新《行政诉讼法》,妥善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推行行政执法方式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3)市政府法制办所属事业单位溧阳市法制事务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4)2015年市政府法制办的预算编制涵盖法制办本级和溧阳市法制事务所,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主要支出功功能项目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无其他收入来源。
2、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我办预算拨款为10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97万元。具体分为工资福利支出43.98万元,商品和服务10.4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51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
(二)“三公”经费
我办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是1万元,无因工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费。三公经费无明显变动。
(三)说明:本单位无基金。
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法制办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法制办2015年度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