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常州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进一步推进乡镇墙材革新工作,按照省墙改办[2015]6号文件要求,我镇被列入2015年度创建省“禁粘”乡镇试点工作。在创建过程中,严格按照“禁粘”乡镇的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认识,把创建工作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相结合,扎实推进抓落实,确保乡镇“禁粘”工作目标高质量如期顺利通过验收。
现对照省“禁粘”乡镇试点考核验收标准,经自查我镇符合创建省“禁粘”乡镇试点工作验收条件,恳请予以考核验收。
溧阳市竹箦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