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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企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委办〔2015〕27号)文件精神,深入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开展2015年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 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重点活动
(一)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部署会。镇安委会下发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召开动员部署会,联动开展宣教活动,组织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活动,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实现“社会联动”。
(二)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讲活动。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要和所辖区域企业厂长(经理)面对面交流、谈心,使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法治观念植根于企业负责人心中,组织观看《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新<安全生产法>》主题片等,营造浓厚氛围。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上中旬,镇安委会举办“现场咨询”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咨询日当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派员参加活动,并结合各自实际,通过拉横幅、在线咨询、集中培训等形式,宣传重大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广“12350”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热线电话。
(四)有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以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为素材,制作下发警示教育宣传片或PPT资料,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
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法治意识。
(五)大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与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以冶金、人员密集场所(企业)、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针对高温、汛期生产安全特点,将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融入演练活动,切实提高演练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广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加强指导、推动所辖区域领域内的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安全文化作品进重点行业领域、进高危企业、进中小企业活动。
(七)开展营运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有关部门应要求运输企业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进一步排查村镇公交路线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司机和乘客安全意识,规范安全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八)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一线行”活动。各有关部门要突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基层基本功建设、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宣传。进一步宣传陈亚平同志先进事迹,注重发现一线基层工作人员的感人事迹,宣传敢于动硬、敢于执法的重大事件,通过媒体采访、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组织参与“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
(九)推动开展佩戴岗位安全卡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安监总局70号令)要求,指导企业设置企业风险公告栏,佩戴岗位安全卡,大力推广手指口述、安全风险描述、安全操作要点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岗位安全知识,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环境。
(十)有序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根据条线或行业特点,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宣传无死角、没盲区、全覆盖。继续开展“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年”和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安全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镇政府以镇长为组长,安全生产、建设、农业等条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同样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4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严格责任落实,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内容,增强活动实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中央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并与今年安全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要积极发挥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信息交流,广泛宣传安全工作取得的新成效,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宣传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
(三)畅通信息渠道,总结经验做法。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及时总结上报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并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以电子档方式分别于5月29日和7月1日前报镇安委办。
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0日
抄报:市安委办
2015年5月20编印
(共印80份)
“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遵章守法,善待生命。
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关注安全,平安是福。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严格安全问责,强化安全责任。
保障安全生产,构建和谐社会。
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
强化事前预防,确保生命安全。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弘扬安全文化,凝聚安全共识。
加强组织协作,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建立安全长效机制。
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
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隐患常查,建设常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