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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委、居委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苏建函办〔2015〕51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溧建〔2015〕62号)的通知和我镇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行政村委、居委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对本辖区、本单位内的老楼危楼组织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各行政村委、居委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此次迎检工作为契机,切实做好老楼危楼排查、整改工作,对存在的问题隐患要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并建立健全排查、整治详细台账和档案,进一步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完善危险房屋整治和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我镇老楼危楼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请各行政村委、居委会及有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市住建委和我镇政府的要求,认真填写(建办质函〔2015〕630号)、(建办质函〔2015〕652号)相关附表内容。排查情况和有关联系人、联系电话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建管所;整治情况和工作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镇建管所。最后由镇建管所汇总上报溧阳市住建委。联系电话:87874729(镇建管所)。
附件:
1、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溧建〔2015〕62号)
2、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苏建函办〔2015〕515号)
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整治专项巡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15〕652号)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监督执法检查的补充通知(建办质函〔2015〕630号)
5、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贵州遵义市近期两起房屋倒塌事故情况的通报(建办质〔2015〕33号)
溧阳市别桥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