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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镇2015年能繁母猪保险统计收费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全镇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生猪生产是我镇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猪肉也是我镇居民的主要副食品。开展能繁母猪保险,是稳定生猪生产、妥善解决生猪问题诸多措施的重要一环,有利于帮助养殖户分散转移风险,调动饲养能繁母猪的积极性,保护能繁母猪的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有利于提高生猪产业防灾防疫能力,稳定生猪市场供应,保障人民生活;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各村和镇相关部门要站在维护群众利益和促进全镇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要从全局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重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大力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宣传工作,提高干部群众对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切实增强养殖户的风险意识和参保意识,真正把能繁母猪保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能繁母猪保险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1、工作原则
全镇能繁母猪保险工作遵循“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部门配合、逐步推进”的原则,以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场和交通沿线、养殖项目所在地为重点,在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面向全镇推广。
2、工作目标
为实现以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养殖场(户、小区)和交通干道沿线、养殖项目所在地为重点的能繁母猪应保尽保,并辐射推进到养殖规模小的边远分散地区,各村要高度重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确保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全镇生猪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保险金额和保险期。
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其中各级财政承担保费的90%(63元),投保养殖户承担10%(7元)。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单起讫时间为准)。
4、赔偿处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款,畜牧兽医部门要积极协助人保财险公司按照《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进行理赔。
三、能繁母猪保险办理方案
1、参保时间:请各养殖场(户)于2015年10月15日前到指定地点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办理地点:养殖户所在各村委办理后由村委统一交至别桥镇畜牧兽医站。
3、各养殖场(户)办理手续必须带上身份证、一卡通和电话号码。请各村委认真组织人员积极宣传,通知各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及时到办理点办理手续,不得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