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镇民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突击作用,着眼于适应遂行多样化军事任务和“建在身边、抓在手中、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整合民兵应急处突力量,建立一支反应敏捷、行动高效的合成化民兵应急队伍,出色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为建设“和谐社渚”、“幸福社渚”提供良好的保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组建合成化民兵应急分队,旨在根据“整合队伍、完善制度、发挥作用”的总体要求,以及队伍“性质不变、人员归属不变”的指导原则,建设一支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突队伍,并不断提升队伍的战斗力,维护社渚的稳定与繁荣。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合成化民兵应急分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总 指 挥:吴志东
副总指挥:沈志龙
成 员:吴卫东、顾先冬、俞志平、周春、黄志兵、施全军、喻金根、方志良、朱茂新
三、组建原则和建制
(一)本着便于领导、便于组织指挥、便于相对集中、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
(二)合成化民兵应急分队编制32人(含队长、副队长各一名),队长由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沈志龙同志兼任,副队长由镇武装部副部长吴卫东同志担任。队部设在镇武装部。
合成化民兵应急分队下辖三个班,每班10人,一班由社渚城管中队人员组成;二班由社渚派出所人员组成;三班由镇农综站、水利站人员组成(另设预备四班10人,由交警中队、社渚医院、社渚供电所人员组成;设机动班10人,由各村居民兵营长组成)。
(三)队员条件为身高1.62米以上、年龄在18至40岁男性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和接受过专业技能训练的人员优先。
(四)合成化民兵应急分队人员确定后相对固定,对违反组织纪律的人员责令退出队伍,并给予纪律处罚,对因伤、因病等原因不能执行应急任务的队员随时进行调整,超龄队员在每年民兵整组期间进行出入队调整。
四、主要任务
(一)担负紧急时期协助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任务。
(二)担负在社情不稳定时的维稳、支援保障任务。
(三)承担镇区重大活动的执勤和保卫任务。
(四)担负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抢险任务。
(五)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赋予的其它各项任务。
五、集结及执行任务
(一)集结时机: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指示,报市武装部同意后由总指挥下达集结命令。
(二)通知方法:由副队长通知各班班长,由各班班长组织集合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带到指定地点,并向镇武装部报告。
(三)集结时限:接到集合命令后,所有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白天30分钟、夜间40分钟)到达集合场地集合完毕。
(四)集结着装:集结时,执合成化民兵应急分队队旗,所有人员统一着迷彩服(佩戴臂章)、穿胶鞋(服装由镇武装部统一发放)。
(五)勤务保障:勤务保障由镇武装部负责具体实施。车辆运输保障由镇政府负责。特种车辆由组建单位负责,执行任务所需经费由镇武装部向镇政府统一报领。
(六)组织指挥:应急分队到达后,接受现场指挥所分配的任务,由队长向各班长下达命令,进行现场作业。
(七)撤离现场:在完成任务、接到指挥部撤离现场的命令后,各班要迅速收拢人员,整理和清点装备,组织撤离现场。
六、日常管理
(一)训练制度。每季度安排一到两个训练日、每年安排一次5-7天的集中培训,训练科目根据训练计划组织进行,主要做好各种技能训练和抢险救灾专业知识学习,由镇武装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勤制度。每次集合进行点名,由镇武装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人员出勤登记,人员出勤情况将与奖励惩处挂钩。
(三)联系制度。队员必须向分队提供本人详细联系方式,包括详细住址、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等。特险期间,全体队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应保持全时在位,手机等通信方式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联络畅通。
(四)请假制度。队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训练和应急任务时,应及时向队长提前请假,经应急分队批准方可休假,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七、误工及执行任务的补贴
(一)日常训练、执行任务、值勤等误工补贴标准为每人150元/天,餐费补助每人50元/天。民兵应急分队队员执行任务、训练或值勤期间,继续享有其所在单位的工资、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
(二)紧急任务出动执勤,根据任务强度可以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三)应急分队购置所需防暴器材、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器材、通信器材等物资装备器材经费等由镇财政承担;征用租用装备器材补偿费,待执行任务结束后,按实际开支由镇财政拨付。
八、奖惩措施
民兵应急分队每半年对队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对一次考核不合格者,由镇武装部予以批评教育;二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对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责令退出队伍。
该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社渚镇人民政府
2015年3月3日